一名藥品推銷員,發現生產銷售“保健品”是一條快速發家致富的捷徑,于是決定自己制售假藥。于是,他先向他人購買無批準文號的降糖類、降壓類西藥,在葛根、女貞子等中藥中添加上述西藥制成膠囊,再包裝成“百草糖立康”、“參芪糖康”、“百草糖康”、“本草化糖”等十余種假藥,并通過快遞、物流銷往江蘇、遼寧、山東、廣東、云南、黑龍江等地,銷售金額高達500余萬元。
《法制日報》記者今天從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檢察院獲悉,經該院提起公訴,這起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掛牌督辦的特大生產、銷售假藥案件的7名犯罪嫌疑人,已分別被判刑。然而,鎮江市京口區檢察院通過梳理發現,近年來網絡制銷假藥案件頻發,原因何在?又該如何遏制此類違法犯罪行為?
出租屋內查獲3000盒假藥
2014年11月5日,鎮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接到線索,轄區一居民張凱莉涉嫌銷售假藥。公安機關于當日立案偵查,迅速將張凱莉抓獲歸案,并從其住處搜查出“金杞胰島素”2824盒、“九味穩壓肽”57盒、“百草糖立康”380盒。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鑒定,這些所謂的降糖降壓藥均為假藥。
據張凱莉交代,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她明知購進的“金杞胰島素”、“九味穩壓肽”是假藥,仍利用開設的淘寶網店“陌上花開8008”、“王超61888”,通過支付寶結算、物流快遞發貨的方式予以銷售,銷售金額22萬余元。
經偵查,張凱莉供述其假藥是從河南籍男子王帥處購得。同日,鎮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決定成立專案組。歷時近一個月時間,在河南警方的積極配合下,鎮江警方基本查清了王帥團伙人員架構、藏身地點,并于2014年12月23日在河南省南召縣云陽鎮將犯罪嫌疑人王帥抓獲。這個假藥集團也隨之浮出水面。
藥品推銷員自創降糖藥配方
86年出生的王帥原本是一家公司的藥品、保健品推銷員,日常工作就是公司提供的電話和客戶信息,挨個打電話推銷公司產品。
摸清門道后,王帥發現生產銷售“保健品”是一條快速發家致富的捷徑,2012年3月,王帥參加了鄭州的一個“藥交會”,積攢到人脈的他開始選擇單干。經過一段時間“市場調研”,他將“產品”選擇在了降糖、降壓藥。
王帥遇到的第一個難題就是藥品配方。經過向“藥友圈”的朋友多方打聽,王帥得知,降糖降壓藥的配方種類繁多,效果不一,要想全部配齊,成本較高。
憑借自己多年從事保健品推銷的經驗,王帥將葛根、天花粉、女貞子、陳皮四種藥材混合,再按配比添加格列美脲、羅格列酮、苯乙雙瓜、苯黃酸荌錄地平、卡托普利、雙克等西藥,制成膠囊,自創出了所謂的降糖降壓藥。
根據王帥交代,他選擇降糖、降壓藥,是因為這些藥的市場銷路較好。為了進行推銷,他還專門給自己生產的假藥起了“百草糖立康”、“參芪糖康”、“蟻粒樂壓”、“百草糖康”、“本草化糖”、“奇方骨康”等多個名稱,但實際上每類藥物成分都是一模一樣。
假藥外省生產流水化作業
受利益驅逐,生產假藥的不止王帥一個。
據王帥交代,在他的牽頭下,其生產假藥的過程形成了一套標準化的“流程”。通常,王帥分別從犯罪嫌疑人劉鵬輝(另案處理)、呂國華處購進無批準文號的格列美脲等原料西藥和中藥材,再由犯罪嫌疑人徐占紅按照王帥要求的配比,將中藥材原料用粉碎機粉碎成顆粒狀,將西藥藥粉與中藥顆粒混合攪拌均勻,經過打粉機打成藥粉,裝進膠囊內。
假藥生產好后,在王帥看來決定銷路最重要的一項工作來了——包裝!得知原材料供應商的呂國華有一臺價值3萬多元的自動壓板機,王帥找到了呂國華,由呂國華將膠囊放進藥板,機器就可以把事先鋪好的鋁箔紙封塑到藥板上去。隨后,在網上搜索仿制其他廠家產品包裝盒,稍作改動后加上新的產品名,搖身一變,這些假藥就成了王帥口中的保健品。
生產存放“保健品”的倉庫,是王帥在鄭州市鐵爐村租住的五間出租屋。倉庫的負責人是個重要職務,必須找自己信得過的人。王帥雇傭了自己的舅舅張歌和弟弟馬帥令。他們倆每天的任務就是負責接收王帥安排其他人送過來的藥板、防潮袋、藥品包裝盒和說明書,指導工人按照藥的種類和數量進行包裝,并負責通過快遞或者物流匿名發貨。
王帥的主要精力投放在銷售上。他累計花費了3萬余元從網上購買客戶信息,并招聘銷售員張玲、趙站旗及張紅星(另案處理)等人從事“保健品”銷售業務。
王帥和銷售員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分頭聯系客戶,聯系成功之后,由王帥匯總客戶地址、產品和數量,再轉發給張歌,通知其通過物流快遞形式發貨。僅僅一年時間,王帥就在鄭州買到了房,還一次性付款買了一輛寶馬車。
經查,2013年9月至2014年12月,王帥等人共計生產、銷售假藥達500余萬元。2016年8月4日,經鎮江市京口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王帥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以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張歌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以生產假藥罪,判處呂國華有期徒刑二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以銷售假藥罪,判處張玲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三萬元;以銷售假藥罪,判處趙戰旗有期徒刑二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二萬元;以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馬帥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六萬元;以生產假藥罪,判處徐紅占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網絡制售假藥何以如此猖獗
藥品安全關乎千家萬戶的身體健康,與食品不同,需要服用藥品的人大多為患者或弱勢群體,因此,假藥的危害程度尤甚于疾病本身,對其造成的是二次傷害。
近年來,網絡成為了新型買藥途徑,這個便宜、快捷、隱蔽的購藥方式,為生產、銷售假藥行為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呈現出全國性、高擴散性。
僅2014年,鎮江市京口區檢察院辦理生產、銷售假藥案就達5件27人,其中,老年離退休人員、喜好美容的女士、特殊病種患者,都是假藥制銷者瞄準的重點目標。
鎮江市京口區檢察院副檢察長陳東認為,網絡制銷假藥之所以如此猖獗,首先是涉藥知識嚴重缺乏。我國從事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活動必須取得《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其中向個人消費者提供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必須是依法設立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但部分消費者尤其是一些老年消費者對此情況并不知曉,容易受藥品廣告的影響。
其次,高額利益導致假藥屢禁不止。藥品研發與臨床試驗需要花費巨額資金,研發成功后,還需要嚴格按照《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生產,接受藥品監管部門的嚴格檢查。而假藥生產不需要高額的研發成本與任何審批手續,巨大的商業利益,使得網絡制銷假藥泛濫,再加上華麗的包裝、鋪天蓋地的宣傳,假藥往往比正規藥品更加暢銷,短期內可獲取實體店銷售無法取得的利潤。
再次,利用互聯網制銷假藥打擊難度大。互聯網交易法規的不完善使得打擊網絡制銷假藥存在取證難、認定難、網絡與物流監管缺失等問題。虛擬交易涉及的網站服務器、銷售者、發貨倉庫可能都不在一個地方,大大增加了打擊網上銷售假藥工作的難度。
對于如何有效遏制網絡制銷假藥的行為,陳東認為,首先應當完善藥品廣告審核、發布、管理的相關制度。采取技術手段控制藥品廣告的發布,尤其對網站、報紙上的廣告宣傳設定嚴格發布制度。明確網絡信息服務商的主體責任,對涉及藥品交易的購物網站從嚴規范制銷藥品網絡經營準入制度,要求其加強網站行業自律,及時發布安全警示信息,針對利用網絡銷售食品、藥品的企業和個人,實施實名登記,對其資質及藥品進行審查,從源頭上控制無資質企業、個人從事食品、藥品經營業務,凈化市場。
其次應加大對互聯網違法發布制銷藥品信息的監測力度。司法機關應與藥監、工商、電信、郵政等部門加大協查和配合,建立相關工作銜接機制,從服務器部署、網絡推廣方面嚴格監管,切斷網絡制銷假藥的利益鏈條。對互聯網監管和投訴舉報中發現的涉嫌銷售假藥的網站,監管部門應當及時予以關閉并通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背后的假藥生產銷售者。
“還應加大規范郵政快遞等物流環節的管理力度。”陳東說,物流公司在收取寄件人貨物的時候應當遵守《郵政法》、《郵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嚴格執行收寄驗視制度。物流公司在與寄件人簽訂運輸藥品承運合同時,應對藥品生產、銷售商的資質、藥品證明等材料進行詳實審查。監管部門也要主動介入,實施分步審查制度,在快遞員和快遞公司進行初審、二審后,監管部門進行必要的現場抽查,還要增配安檢設施,提高鑒別違禁品的能力,將收件驗試制度落到實處。
此外,陳東認為,加強對藥品管理制度及相關法律的宣傳也十分必要。應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各類食品藥品造假案例和安全隱患等問題,通過典型案例展覽等形式,積極引導公眾從正常渠道購買藥品,促使消費者自覺抵制假藥,切實提高防范意識和維權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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