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伶利的父親在簽賠償協議。網絡圖片
近日,“甘肅交大32歲女教師劉伶利因患癌癥被學校開除”一事,不斷持續發酵,引發社會廣泛關注。8月22日,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承認開除劉伶利的行為違法,并在其官網發表道歉信,除補發她7.2萬元的工資和喪葬費外,還要支付精神損失費等其他的經濟補償。目前,家屬與學校就賠償已經達成一致。
生前想捐眼角膜
劉伶利在查出癌癥后,因為在北京治療沒有及時交上假條,被工作單位以“連續曠工”為由開除。盡管榆中縣人民法院和蘭州中級人民法院,都判決校方開除決定無效,但學校回應“不知是癌,沒有補假”,遲遲沒有履行判決。8月14日,女教師劉伶利因為癌癥并發心臟病,離開人世。
劉淑琴說,劉伶利在去世之前還有兩個愿望:一是不要搶救,不要插著管子離開這個世界;二是要捐獻自己的眼角膜,希望能幫助別人。
“我想把我身上的器官、血都捐給別人,可是我有病,我怕別人嫌我身上的其他地方不干凈,那我就捐獻我的眼角膜吧。”回憶起女兒臨終前的這句話,劉淑琴剛剛擦干的眼淚又不聽話地流了下來。
但最后眼角膜還是沒有捐獻成功,“劉伶利走得太急了,沒來得及,我到現在都覺得,沒幫助女兒完成這個最后的愿望特別遺憾。”
8月14日,劉伶利在醫院去世。按照當地的習俗,沒有結婚的死者不能正常下葬,骨灰也必須要馬上撒掉,不能保存。
當日,蘭州市青白石鄉一個吊橋上,兩位剛剛經歷喪女之痛的老人站在橋上,把自己女兒剛剛火化后的骨灰,撒入橋下的黃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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