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糾錯也不結案,既讓司法公信力蒙羞,也是對當事人的一種精神折磨。為何取保候審9年未結案、是否該追責當年案件經辦人等種種疑問,需要一個正面回答。
據報道,2006年9月底,廣東湛江轄下廉江市政府門衛阮國源,用一夜時間寫了兩首諷刺當地官員的打油詩,然后群發至全市多名科級以上干部的手機。此舉令廉江官員大為光火,時任廉江市委書記的伍杰忠因此指令警方立案偵查,阮國源被關押17天并取保候審后,再無下文。今年3月,湛江市原副市長伍杰忠(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被立案偵查,沉寂9年的“廉江詩案”才終于迎來轉機,今年7月14日,阮國源向廉江市公安局提交國家賠償請求書,7月18日獲廉江市公安局受理。
一起并不復雜的普通刑事案件,一拖9年多未能結案,涉案當事人至今仍在取保候審中,直到當初指示辦案的官員落馬才柳暗花明,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已嚴重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和司法程序。其中的悖論在于,此案若是錯案,當按相應規定及時糾錯;此案若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則應在偵查結束之后移交檢察機關,進入下一步司法程序,按規定時限結案。
不糾錯也不結案,既讓司法公信力蒙羞,也是對當事人的一種精神折磨。據悉,被阮國源寫詩諷刺的廉江官場官員、將他關押的廉江警方人員中,至今已有多人涉貪腐倒臺,其中就包括指令辦案的伍杰忠,以及執行伍杰忠指令對阮國源實施立案偵查的廉江市公安局局長馬東進。而阮國源本人在被單位除名之后,健康也每況愈下。極為諷刺的是,阮國源當初因伍杰忠的一聲指令身陷囹圄,如今卻又可能因為伍的落馬而終獲清白。這是否意味著,假如伍杰忠不出事,阮國源就得一直“有事”下去?
這種可能性顯然是存在的,并且概率不低。經手此案的退休民警表示,“廉江詩案”沒有得到警方的及時結案和糾錯,主要是伍杰忠仕途順暢,警方沒有得到領導的指令,干脆將錯就錯,一拖了之。這里釋放出兩個信息,一是權大于法,領導的個人意識凌駕于法律之上;二是當地公安機關并未做到依法辦事,保持其獨立性,而是完全聽命于地方主政一把手。某種意義上說,法律淪為權力的附庸,而辦案警察則成了官員發泄私憤、顯示官威的道具。
雙重錯位之下,“廉江詩案”終于成了一起辦也不是、不辦也不是的“糊涂案”,以至于多年來懸而不決。而當事人阮國源,則注定是一個無人關注的犧牲品。太多事實證明,冤案、錯案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司法糾錯機制的失靈。領導指示辦案,法律為權力讓道,最大的危害性也正在于此。它一方面直接干預司法,破壞司法機關的獨立性,另一方面則使得司法糾錯機制形同虛設,即便明知是冤假錯案,也無從救濟。以“廉江詩案”為例,雖然從目前信息看,我們還暫不能在伍杰忠落馬與案件曲直之間畫上直接的等號,但“9年未決”則顯然無法逃避程序正義的追問。
2006年前后,因言獲罪、跨省追捕似乎還是新聞熱詞,彭水詩案、稷山詩案等典型案件相繼發生,引發輿論洶洶。而如今,此類事件已極少進入公共視野,這是看得見的社會進步。然而,依法治國顯然不能滿足于此。就此案而言,廉江市公安局已受理阮國源的國家賠償申請,這是令人欣慰的好消息,但與此同時,為何取保候審9年未結案、是否該追責當年案件經辦人等種種疑問,依然需要一個正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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