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9月1日是海南首個見義勇為宣傳日,海南省見義勇為基金會和人保財險海南分公司的工作人員前往文昌為見義勇為人員唐世民的親屬發放見義勇為人身意外傷害無記名保險標賠付金60萬元,這是海南發放的首筆見義勇為人身意外傷害無記名保險賠付金。
據了解,見義勇為人員唐世民于2016年2月11日下午在譚牛鎮昆聯水庫,因救助不慎落水的曾紫苗而不幸犧牲。文昌市綜治辦經過調查了解,認定唐世民救人行為符合見義勇為認定條件,授予其"文昌市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并為其申請無記名保險理賠。
后經省見義勇為基金會和人保財險海南分公司審批,同意為見義勇為犧牲人員唐世民賠付無記名保險金60萬元。
“兒子見義勇為的行為和為此做出的犧牲,得到了大家的關心,雖然很難過但也覺得很溫暖。”唐世民的父親唐永義告訴記者,今天發放的這筆見義勇為保險賠付金對他們一家來說是雪中送炭,兒子見義勇為犧牲后,唐世民的母親在幾個月前因過于悲痛也不幸去世,此次發放的60萬元賠付金可以解決他們生活中的部分困難,也使得唐永義更有信心面對今后的生活。
據悉,近年來,海南不斷加大對見義勇為表彰力度,建立健全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和長效機制。從2016年起,省財政專門撥款為見義勇為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無記名保險,進一步加大海南見義勇為人員的保障力度。 此外,為倡導見義勇為精神,弘揚社會正氣,推動見義勇為深入開展,近日,海南省委政法委、省綜治委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見義勇為工作的意見》,將每年9月1日定為全省見義勇為宣傳日。
新聞鏈接:
投保對象:
在保險有效期間,凡在海南省行政區域內同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或在搶險救災、舍己救人和其他積極救助行為過程中遭受傷害導致傷殘或死亡,經縣(市)級綜治辦認定為見義勇為的人員。
2016年保險給付金的限額及支付標準如下:
(一)意外身故賠償金:每人60萬元人民幣。在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因見義勇為而遭受傷害事故,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所致死亡,保險人給付人民幣60萬元身故保險金。 (二)意外殘疾燒傷給付金:最高60萬元人民幣。在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因見義勇為而遭受意外傷害燒傷事故,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所致殘疾,保險人按《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規定給付殘疾保險金,最高達60萬元人民幣,最低6萬元人民幣。殘疾程度給付比例為,一級100%,二級90%,三級80%,四級70%,五級60%、六級50%、七級40%、八級30%、九級20%、十級10%。
(三)意外住院醫療現金補貼:人民幣100元/日。最高限額:100元人民幣/日×180日=18000元人民幣 在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因見義勇為而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括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或保險人指定或認可的機構進行住院治療,保險人按實際合理的住院天數,每天補貼人民幣100元,累計給付天數以180日為限。
(四)附加醫療費用:最高6萬元人民幣。在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因見義勇為而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括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或保險人指定或認可的機構進行治療,符合當地社會醫療保險主管部門規定可報銷的醫療費用,保險人在扣除免賠額后按100%賠償,但保險人對每一被保險人的賠償限額以不超過6萬元為限。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