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2日電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稱,據湖南省紀委消息:近日,經湖南省紀委立案審查并報經湖南省委批準,決定對湖南日報社原黨組成員、社務委員劉樹林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經查,劉樹林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用公款送禮;違反工作紀律,在湖南日報報業房地產公司股權轉讓過程中失職失責,造成國有資產流失;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樹林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決定給予劉樹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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