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報
已拘留3名涉案人員 正追查另外3人
13日晚7時許,茂名電白宣傳部門就事件通報稱,經初步調查,當晚10時許,該校在校初二學生陳某與初三學生莫某發生矛盾,陳某隨后叫詹某豐、梁某明等5名社會人員(另外3人均未滿16周歲)翻越圍墻進入學校宿舍區域。該校老師和保安立即對5人擾亂學校秩序的行為進行制止并予以勸離。在勸離過程中,詹某豐打電話叫其親戚張某園(女)過來學校。隨后,上述6人與在場老師發生爭執,并在辦公室內發生沖突,致該校老師廖某亮受傷。
截至9月12日晚,公安機關依法對3名涉嫌參與打架斗毆、故意毀壞財物的違法人員詹某豐、梁某明、張某園予以拘留,并全力查找另外三名涉案人員。
針對此事,廣東省律協未成年人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鄭子殷律師表示,刑法處罰一般責任年齡為16歲,而年滿14周歲者如涉嫌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等8種犯罪也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法律規定應從輕或減輕處理。
因此,如警方認為涉事人員系涉嫌聚眾斗毆和故意毀壞財物罪,其中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只能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而對于受害者受到的人身傷害,受害者可以要求致害人及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
相關鏈接:
??谝荒凶幼砭启[事并毆打民警 涉嫌妨礙公務被刑拘?
·凡注明來源為“??诰W”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