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6年來,發生5次垮塌;部分建造石料類似于“風化石”,用手就能捏成碎渣;多次承諾整改重建,卻屢屢“走過場”……近日,湖南道縣一座城市防洪堤被指“豆腐渣”工程,引發多方關注。不可思議的屢建屢塌,令人不禁反思,是什么讓“豆腐渣”工程“屹立不倒”?
有人曾把防洪堤比喻為“生命之堤”。其中意義,再深刻不過了。萬無一失,一失萬無。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容不得試錯。這也是為何,每到汛期,“小雨當作中雨抓,中雨當作大雨抓,大雨當作暴雨抓”,都會成為一個必然的選擇。未雨綢繆,總比臨陣磨槍對生命更負責。正因此,對于防洪堤的質量,再怎么強調都不為過。更別說,明知是生命威脅,依然縱容其存在。說得輕一些,是工作失職;說得重一些,是對生命的不負責任。
問題在于,是什么造成了如此“任性”的“豆腐渣”工程?毫無疑問,首要的責任人,是施工單位。即使如當地相關部門負責人所言,大堤附近地下排污管建設多次爆破、排水不暢等因素,是大堤多次垮塌的原因。但這絕非主要原因,最多只能算是“導火索”。無論是使用“炭質頁巖”,導致整體結構不穩,還是偷工減料,讓個別地方砂漿混凝土施工未達質量要求,工程質量的缺陷,才是最根本的原因。再花哨的語言,再大聲的狡辯,也無法掩蓋這一事實。
更值得追問的是,明知質量不達標,為何不要求開發商限期整改?已經察覺出現問題,為何還屢建屢塌?事實上,造就“豆腐渣”工程的,從本質而言,不是別的什么,而是“豆腐渣”的監管。正如一位當地干部所言,“防洪堤垮塌事故本來不應發生”。試想,只要多懷一份為民之心,多盡一份應盡職責,一個“豆腐渣”工程,豈能存活6年之久,甚至直到現在,仍未解決。
有人或許會說,項目是開發商所建,防洪堤工程也直到現在尚未驗收,很難說是監管失職。看似如此,其實不然。假如當地監管部門真正盡了職責,進行了全過程監督,用手一捏就成碎渣的巖石,又豈能成為防洪堤所用的石料?倘若當地政府敢于“動真碰硬”,又怎會出現承諾未兌現,防洪堤還多次垮塌的惡果?生命安全面前,沒有什么借口。“項目交由開發商建設”、“沒有進行驗收”等,更絕非是監管不到位的說辭。對那些失職瀆職的監管部門理應嚴肅問責。
經濟學家亞當?斯密曾指出,政府要當好“守夜人”。這樣的說法,雖說的是經濟活動,但,在公共生活領域,政府又何嘗不需要當好“守夜人”這一角色呢?杜絕“豆腐渣”式監管,才有可能讓“豆腐渣”工程再無可乘之機。
古人有言,亡羊補牢,猶未為晚。期待當地政府能盡快以強有力的手段,解民憂、暖民心、增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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