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9月21日消息(記者光明)海南省物價局20日印發《海南省基本蔬菜品種價格區間調控管理辦法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政府建立基本蔬菜品種價格區間調控管理機制,主要是設定正常氣候條件和重大災害天氣期間基本蔬菜品種目標價格及政府調控漲幅。當蔬菜價格超過政府調控漲幅時,市縣政府通過提高本地蔬菜產能、加大外地蔬菜調運力度,必要時采取限價銷售等多種措施,解決基本蔬菜品種漲幅過大和價格過高等突出問題,確保基本蔬菜品種供應和價格水平的穩定。
平時價格漲幅不超目標價格30%
為了大力推進常年“菜籃子”建設,保障蔬菜市場供應,穩定市場價格,結合海南實際,省物價局制定了《海南省基本蔬菜品種價格區間調控管理辦法》。
政府建立基本蔬菜品種價格區間調控管理機制,主要是設定正常氣候條件和重大災害天氣期間,基本蔬菜品種目標價格及政府調控漲幅。海南選定以葉菜類為主的10種常見蔬菜作為市縣政府調控的基本蔬菜品種。具體為小白菜(本地品種)、上海青、圓白菜、地瓜葉、菜心、生菜、白蘿卜、茄子、空心菜、土豆。
基本蔬菜價格調控區間是以目標價格為基準,加上一定漲幅后的價格為上限的數值區間。通過設定基本蔬菜品種目標價格及漲幅的方法,確定基本蔬菜品種的價格合理區間,政府圍繞價格區間加強調控管理。依據海南近年的基本蔬菜品種價格監測數據,去除極端天氣的影響,參考導致蔬菜價格波動的主要因素,確定各市縣基本蔬菜品種目標價格。
基本蔬菜品種目標價格調控水平為:平時價格漲幅不超過目標價格的30%;臺風、旱澇、長期低溫陰雨等災害天氣期間及春節期間(大年三十至大年初六)價格漲幅不超過目標價格的50%,極端重大災害天氣等特殊情況除外。因季節等原因,當某個基本蔬菜品種有5個(含)以上市縣出現斷檔的,可以暫時不列入監測數據統計范圍。無正當理由出現基本品種供應斷檔的,視為超出目標價格調控區間,由省物價局進行督導調研。
省物價局可以根據基本蔬菜品種監測數據,參考導致蔬菜價格波動的主要因素,對目標價格進行調整。目標價格一經確定,原則上一年內不再調整。
基本蔬菜價格每日向社會公布
《通知》明確,選取每個市縣主城區主要農貿市場作為監測點。原則上海口市確定6個(含)以上,三亞市確定4個(含)以上,其他市縣確定1-2個采價農貿市場,市場為市縣推薦,省物價局確認,并逐步擴大市場采價覆蓋范圍。市縣設立的平價、公益性農貿市場或平價專區,其蔬菜日供應量達到市縣主城區消費量20%(含)以上的,可以向省物價局申請將其納入采價范圍。
為了確保蔬菜價格采集的準確性和公平性,數據報送采用直報方式。由省物價局統一組織采價人員于每日9時30分前對各市縣采價市場的基本蔬菜品種零售價格進行采價。單個品種每個市場內選取攤位不少于3個,取其零售價格平均數作為當日市場基本蔬菜品種零售價格,并于當日10時30分前報送省物價局。省物價局每日通過海南價格網、海南菜籃子網、海南物價微信公眾號及其它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各市縣當日基本蔬菜品種零售價格。
當市縣基本蔬菜品種連續4天有4個(含)以上品種零售價格超過政府調控漲幅的,由省物價局進行全省通報;當市縣連續7天有4個(含)以上品種零售價格超過政府調控漲幅的,由省穩定“菜籃子”價格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政府督查室約談市縣政府領導;連續10天有4個(含)以上品種零售價格超過政府調控漲幅的,提請省政府領導約談市縣政府主要領導。
生產流通價格監管環節綜合施策
《通知》要求,各市縣實施基本蔬菜品種價格區間調控管理情況將作為一項重要指標,納入菜籃子市縣長負責制年度考核。
市縣政府要制定完善基本蔬菜品種價格調控方案,明確發改、農業、財政、商務、交通、物價、工商、食藥監等相關部門職責。在生產上,引導蔬菜基地種植基本蔬菜品種,提高蔬菜的產量;在流通上,做好基本蔬菜品種的產銷對接、調運、儲備、投放等工作,暢通流通渠道,保障市場供應;在價格監管上,加強對基本蔬菜品種市場零售價格的監測,做好預警,加強對市場監管,依法嚴懲囤積居奇、操縱物價、惡意漲價的行為。各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在蔬菜生產、流通、價格監管等工作環節上密切配合,各司其職,認真落實基本蔬菜品種價格區間調控管理的各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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