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財政部日前發出通知,再次提高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從10月1日起,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準、城鎮“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農村“三屬”定期撫恤金與城鎮“三屬”實行統一標準;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480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410元提高至450元、參戰參試人員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460元提高至500元,農村籍老義務兵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增加補助5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比例承擔。
調整后,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為每人每年66230元、64140元、62040元,分別比2015年提高了6020元、5830元、5640元。
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21030元、18050元和16980元。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及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45930元、45930元和20720元。
這是自改革開放以來,國家第23次提高殘疾軍人殘疾撫恤金標準,第26次提高“三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和“三紅”生活補助標準,并首次實現了“三屬”定期撫恤金標準的城鄉統一。今年中央財政繼續加大資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標新增第四季度投入經費13億元,全年共安排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經費380億元。
?
相關鏈接:
海南撫恤補助金不計入優撫對象家庭收入
海口市派發433萬元“紅包” 補貼低保優撫對象
海南省80歲以上低保優撫對象可享受居家養老補貼
優撫對象補助標準10月起再提高 惠及619萬人
十一起優撫對象補助再提 一級因戰殘疾軍人年補超6萬
?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