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的目的是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 更好地保障民生
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特別提出要推進個稅改革,進一步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稅負,同時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堵塞高收入者非正規收入渠道,發揮收入調節功能。這本來是給大家發放了一個提高收入的紅包,但是卻被有的媒體給誤讀了。
有媒體報道,在目前我國的收入結構中,按照有關部門個稅改革的設想,年收入12萬元的就可以成為高收入群體,這一標準引起了較大的輿論爭議。在網上,幾乎是壓倒性的意見認為,按照目前的物價水平,年收入12萬元很難稱得上是高收入。
其實,究竟什么樣的水平是“高收入”,很難得出一個統一的結論,年收入12萬元是否屬于高收入,與前幾年一直爭論不休的個稅起征點一樣,并不是最重要的。大家更應該關注的是,國務院《實施意見》中提出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稅負,同時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稅收調節力度,將成為我國未來個稅征收的重要方向。這無疑值得高度肯定,但要讓這個目標真正落地,還需要推進一系列的配套改革。
目前,我國的個稅征收基本上是通過在企事業單位工資發放的環節設置事前扣除的關卡來完成,這雖然減輕了稅務部門的稅收成本,但與市場經濟環境下,人們的多元化收入途徑已經不相適應,而能夠通過多元化途徑得到收入的往往又是高收入者,這部分人的收入渠道難以設立事前扣稅的關卡,而成為了灰色收入。幾年前的報告顯示,我國的灰色收入每年在6萬億元以上,約占GDP的12%,很顯然,由此產生的個稅流失是一個驚人的數字。
因此,個稅改革要與貨幣流通體制的改革結合在一起推進,特別是要強化個人信用體系的建設,減少現金流通。只有每一筆大額資金流通都有跡可循,讓灰色收入成為陽光收入,也就是國務院《實施意見》提出的“堵塞高收入者非正規收入渠道”,個稅對于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也才能真正體現出來。
同時多位專家強調,未來的個稅改革要加快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度,縮小收入差距,從而減輕中低層群眾納稅負擔。
關于這個話題,全國政協委員、會計審計專家、財政部內控委員會委員張連起做出了分析點評:
張連起: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中提到要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稅收負擔,發揮收入調節功能,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堵塞非正規收入渠道。目前有些媒體的相關報道對個人所得稅改革有一定程度的誤讀,有很多媒體認為現在規定的年收入十二萬作為了高收入的基準。
我個人認為,的確未來要對個人所得分層,究竟什么是中等收入、什么是中低收入,什么是高收入,但目前還不能成定論。目前對個人所得進行分層,規范非正規收入,原來有一個詞叫“灰色收入”,現在可能用“非正規收入”,也就是更多的現金收入,因為我們現在的收入組成中有很多是不轉賬的,是現金的等等,原來的監管或者征稅對這方面的覆蓋可能存在著一些不足。這份文件的意思主要是要對收入分層,對中低收入者要促進平穩增長,對高收入要有一個規范和調節。但是各地情況不同,我相信未來也會根據所在的城市或者生活水平等等,各地可能有適當的調整,或者說根據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做法。
當然,現在總體上是按照12萬的標準,它是每年申報,相當于企業納稅最后有一個匯算清繳一樣,達到12萬基準的,每年要自行申報一下,并不是說超過12萬以上另外有特別的納稅的標準。
我個人的一些建議,就是要把收入作一個適當地劃分,特別是要保證中低收入者的一些基本民生需求,要立足于保障改善民生的角度,比如首套房的貸款利息要通過稅前抵扣達到減稅的效應,再比如撫養二孩的一些教育支出、工作期間的一些教育費用等等,究竟怎么抵扣,可能需要逐步的推進。因為如果一步都實現,現在既有財政承受力的問題,又有一個技術保證的問題,也就是說怎么核實、怎么進行規范、怎么進行驗證,可能存在著一些技術上的短板。但是總體上,比如對首套房貸款利息進行免除,這是可以做到的。當然,這是針對中低收入,或者說是要保證基本民生,而并不是說任何人都要做這一點。
總之,是要分級、有差異化的對個人所得稅進行改革,方向是分類和綜合相結合的改革,換句話說就是比例與綜合相結合的改革。什么叫比例?現在個人所得稅基本上是按比例,一般是由發放收入的企事業單位或者機關單位代扣代繳了。這個過于簡單,換句話說這是過去一種比較粗放的個人所得稅的征稅方式。未來應該還要分類和綜合,既是考慮到這一筆單獨的收入按照個人所得稅的比例征收,還要考慮綜合,比如以家庭為基礎,把贍養、撫養的系數考慮進去,包括教育等一些其他需要抵扣的民生的改善,比如剛才說的首套房貸款的利息等等。我想,近期應該會有一些突破落地的跡象。因為要提高居民收入,要提高勞動者收入,一方面要靠就業,靠社會保障,而個人所得稅的改革也是一個很大的方向。
這么多年來,我們個人所得稅還是趨于簡單,有的直接就是按比例一扣,沒有考慮到其他方面,沒有綜合。另外還有一部分,比如有些現金的收入沒有考慮進來,未來要逐漸的以個人信用登記號為基準,把收入綜合考慮進去,進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負擔,規范高收入者非正規收入,以達到既有比例稅率,又有綜合考慮,這樣一個稅收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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