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今天早上一起來,突然發現自己一不小心就成了富人,為什么呢?原因是一夜之間,“年收入十二萬以上的所謂‘高收入者’將要成為下一步個稅改革中被重點調節的對象,簡單說就是加稅的帖子”遍布朋友圈。
隨即不少人當即表示已經哭昏,尤其是生活在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的人們紛紛表示說,年收入十二萬,還完房貸也就剛剛夠活。許多媒體也跟進評論,表示十二萬的線是不是劃得太低。但問題來了,記者翻遍所謂消息源的文件,根本沒看見“年收入十二萬即為高收入者”的任何表述。
財政部下屬的研究機構中國財政科學院的專家明確表示,所謂的年收入12萬被確定為高收入群體,要加重稅收完全是謠言。這個消息援引文件是國務院近日印發的《關于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這個意見的原文表述是這樣的:健全包括個人所得稅在內的稅收體系,逐步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進一步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稅收負擔,發揮收入調節功能,適當的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其中根本沒有提到所謂的12萬。而在信息的傳播過程當中,高收入被者替換為了年薪12萬以上,稅收調節被替換為了加稅,就是這樣一句話的誤讀,使一個心心念念要增加居民收入的文件,被冤枉成了要增加居民負擔的文件。
在2005年,國務院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時候規定年所得12萬元以上,和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基金所得的這些情形,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12萬元即使在當時提出的時候,也并不是從個稅劃分的高收入群體的標準,而是從加強稅收管理的角度來設置的,只不過當時的年收入12萬已經是一個比較高的收入,所以就把它認為是一個高收入者。據了解,頭一年申報的時候全國只有168萬人達到這個線進行了申報,此后國家稅務總局幾乎每年都會下發標題為《關于做好受理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的通知》文件,并不是什么新鮮事。據記者向相關人士了解,今后也不會劃定所謂的高收入標準,因為收入的高低是相對的。
正在進行的個稅改革要向綜合和分類相結合方向發展,增低、擴中和調高。適當的增加高收入者的征收力度,而中低收入者,也就是大部分人主要是要增加一些扣除的項目,例如增加一些家庭的扣除,比如說教育支出,住房支出,這些事實上都是在降低中低收入者的負擔,當然對于高收入者也是要加大征收的力度,主要是加強對資本所得的一些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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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專家:“年入12萬以上是高收入人群”純屬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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