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兒童青少年近視發生率呈上升趨勢。為有效控制我國兒童青少年近視發病率,國家衛計委、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聯合發文,要求采取早期發現、科學教育等措施,加強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11月3日《新文化報》)
教育部2014年全國學生體質與健康調研結果顯示,小學生視力不良檢出率為45.71%,初中生為74.36%,高中生為83.28%。預防近視,已經具有“等不及”“傷不起”的焦急與迫切。究其原因,視力的下降并非一蹴而就的,而是一個不斷累加、逐漸升級的過程;預防近視,需要防微杜漸、未雨綢繆。
如果說過早地、頻繁地使用移動電子設備導致了近視低齡化,近視發生率隨著年齡增長有明顯增加說明了什么?當用眼不當得不到及時的糾偏,當用眼過度得不到有效的“叫停”,視力下降很難說不是一種必然。每個人都知道近視不好卻身不由己地陷入其中,這樣一個尷尬的現實和一種糾結的處境,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一場激烈的競爭。
著名社會學家孫立平認為,多年來,我們形成了一種荒誕的“代價論”,即為了達到目標,做出一些犧牲是必要的。這種 “代價論”不僅造成對失范行為的包容,也為麻煩與冷漠找到了極具說服力的理由——只要能夠成功地進入理想的大學,吃苦受累不算什么;即使眼睛近視、身體素質下降,也“不得不如此”。
不論是形成正確的用眼習慣,還是增強戶外活動,抑或減少課業負擔,預防近視其實并不復雜,道理許多人都明白。可是,那種將近視問題完全歸咎于高考制度的做法,難免有失偏頗。將制度作為擋箭牌,用制度來為自己開脫,這樣的“庸常之惡”,無助于近視問題的破解。
早在上世紀三十年代,教育家張伯苓先生就提出體育運動的范圍不應限于學校,倡導體育的“社會化”“生活化”。在預防近視的問題上,學校和家長以及學生自己到底做了多少?將近視默認為“成功的代價”,對預防近視沒有給予足夠的價值認同,才是近視發生率上升的癥結。
減少近視現象,既需要公共部門完善考評機制,市場力量減少廣告污染、光學污染,也離不開學校、家長和學生自己合力“救贖”。君不見,大學校園里也有不少沒有近視的大學生,高考制度不能成為萬能的“出氣筒”。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