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州民政部門在全省率先實現救助對象金融資產信息查詢全覆蓋,一舉清退近3000戶低保家庭。其中,一位84歲的老人因為名下有5萬元存款而遭到清退,引起家人的不滿,通過網絡反映此事,在常州當地引發爭議。(11月3日《揚子晚報》)
低保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是建立在底線公平基礎上的基本生存權和發展權的綜合性保障制度,但近年來“人情保” “權力保”,錯保、騙保等現象屢屢發生,國務院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明確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三個基本條件。常州民政部門依法清退不合格低保家庭,是貫徹低保政策的有力之舉。
根據當地省市文件規定,人均存款超過3.5萬元要退出低保。如果是60周歲以上的老人,可以再上浮20%,人均存款超過4.2萬元退出低保。上浮20%其實已經將年老體衰易生病的因素考慮在內,但該老人名下有5萬元存款,顯然不符合相關規定。
老人孫子之所以為奶奶鳴不平,緣于民眾一直存在的一保“終”生概念:一旦進入低保,就只進不退。其實不然,低保政策的核心在于救助真正有需要的困難群眾。孫子劉偉8歲時父親去世,隨后母親改嫁,他是爺爺、奶奶帶大的。那個時候,給奶奶低保的確符合政策要求,也彰顯了人文關懷。但是現在劉偉已經成家立業,家庭收入也不錯,還有三個姑姑可盡贍養責任,可以說,其家庭經濟條件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退出吃了20多年的低保合規合理。
有人說,一個84歲的老人還能活幾年?動用老人生病急用的救命錢不合情理,其實這種說法太過隨意。制度的威力要靠剛性的落實加以維護。且不說現在老人健在,如果將來其生活水平重新下降,只要符合救助條件,完全可以重新納入到低保名單里。也可以向街道和鄉鎮申請相關困難救助,經核查如果符合救助條件的話,政府不會坐視不管。反之,若因為各種“例外”“想當然”而放松標準,濫開口子,勢必影響低保政策的公平公正。
精準扶貧是“十三五”規劃的目標任務,入戶調查核實、定期公示、逢進必評、每保必議是完善低保機制的基本原則,而依規清退違規低保是實現精準扶貧的關鍵步驟。政府部門要協同作戰,建立多部門、多層次的信息比對系統,建立健全低保資金的監管體系,明確扶貧資金的使用范圍、對象、申報程序和補貼標準等條件,為準確、高效、公正認定低保對象提供信息支持,堅決杜絕“人情保” “權力保”,錯保、亂保等現象,同時要加大宣傳,強化監督,讓人民群眾明白低保有進有出很正常,規范低保范圍,實現精準扶貧,惠民政策的公平陽光才能溫暖每一個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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