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是一項特殊的職業,整天接觸的是大把的金錢,掌管著公司的“經濟命脈”,公司進出的金錢、證券等都經過他們的手上,而這也給出納員帶來了非常高的風險。
海口一出納員因為遭遇了電信詐騙,在未經公司授權或許可的情況下,聽從他人指令,讓公司損失數百萬元,而這個責任得由出納員獨自承擔。
記者羊位高 通訊員胡坤坤
公司248萬元突然消失
海口女子吳燕系南聯公司的出納員,2014年10月底,吳燕遭遇電信詐騙,她聽從犯罪分子的指令去操作個人賬戶上的錢款。吳燕以家庭急需用錢,向公司借款10萬元,同時還向其他5位同事借了10.5萬元存入個人賬戶中。2014年10月29日至31日期間,吳海燕的銀行賬戶中共37.44萬元被分7次轉出。
自己賬戶中的錢款被轉走了,可是吳燕還沒有發覺,繼續聽從犯罪分子的指令。2014年11月3日上午,吳燕聽從他人指令后將南聯公司在農業銀行的賬戶開通網上銀行并辦理“K寶”。吳燕在業務辦理完成后,沒有立即將“K寶”交回給公司,在未經南聯公司的授權或許可情況下,私自接受他人的指令操作“K寶”,導致南聯公司賬上資金248.82萬元被轉到他人賬戶內,至今未能追回。
南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收到轉款短信后,當日便與吳燕一同到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報案。2014年11月4日,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以吳燕被詐騙一案,符合立案要求,予以立案偵查。現該案未偵查終結。
出納員該不該承擔責任
事故發生后,吳燕被公司訴至法院,索要“消失”的賬戶資金。吳燕稱其銀行賬戶和公司賬戶資金被轉走,是其遭遇了電信詐騙,按他人指令開通“K寶”,并登陸指定網頁進行操作,并非自己有意轉款給他人賬戶。不僅公司受損失,自己也被騙了37萬余元,公司的損失不該由她個人去承擔。
但是原審法院認為,由于吳燕在非業務范圍下操作南聯公司的賬戶,導致南聯公司的資金被轉走,至今沒有追回。吳燕的行為給南聯公司造成了財產損失,且該損失后果與吳燕對賬戶非職務行為的操作存在因果關系。吳燕在未經南聯公司許可或授意的情況下,進行違規操作,已經存在過錯。雖然吳燕稱其是受到詐騙,但是詐騙事實存在與否僅能解釋吳燕行為的動機,無法支持其因業務以外的原因操作賬戶的正當性。
原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三條、第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判決如下:吳燕賠償南聯公司經濟損失248.82萬元。吳燕不服原審判決,遂依法向海口中院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經審理后依法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以案說法:出納員違規操作應承擔相應責任
北京大成(海口)律師事務所陳良律師表示,吳燕使用“K寶”操作了南聯公司帳戶,實施了侵權行為;吳燕此次操作,既非南聯公司經營業務需要,也未經南聯公司許可或授意,屬違規操作,存在過錯;正是吳燕此次違規操作,導致南聯公司的資金被轉走,至今沒有追回,其行為與南聯公司財產損失結果存在因果關系。
況且電信詐騙屢見不鮮,在媒體和新聞也經常報道的情況下,吳燕作為成年人,并管理大額資金的財務人員,沒有盡到注意義務,其自身存在過錯。故吳燕的行為具備了侵權行為構成的要件,侵犯了南聯公司的財產權益,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
?
相關鏈接:
養雞夫妻組團電信詐騙 專挑藏有金銀幣老人下手?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