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1月10日消息(記者鐘元韜)11月10日,海口市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局發布《海口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其中對網約車排量、牌號、保險、司機資質等方面都做出明確規定。海口網記者在采訪過程中,不少網約車司機稱,《細則》(征求意見稿)中規定網約車排量過高,如此一來,絕大多數網約車司機都要被迫退出行業,希望相關部門能夠考慮降低該項要求。
《海口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一發布,海口不少網約車司機建立的微信群中就炸開了鍋。海口網約車司機小鄭告訴記者,大家最關注的點就在于《細則》(征求意見稿)中對網約車排量的要求。《細則》(征求意見稿)規定,車輛應采用7座及以下乘用車,其中自然吸氣發動機的車輛,排量不小于1750ml;采用渦輪增壓發動機的車輛,排量不小于1350ml。“說句大實話,我要是能買得起1.8排量的車,就不會出來跑網約車了。”小鄭說,為了省油,目前絕大多數從事網約車工作的司機駕駛的汽車排量都在1.4左右,除去油錢,一名專職的網約車司機月收入約7000元。如果規定網約車排量需達到1.8,絕大多數網約車司機都要被迫退出行業。
另外,《細則》(征求意見稿)中還規定,網約車駕駛員只能加入1個網約車平臺,1輛網約車只能接入1個網約車平臺公司提供運營服務。對于這項規定,司機吳先生十分不解。“我覺得一個司機同時在兩個網約車平臺運營沒有什么不可以 ,我就注冊成為滴滴打車和易到用車的司機,做三個多月了,覺得沒有什么沖突。”吳先生表示,原先滴滴打車會在交通高峰期和惡劣天氣接單的司機很多額外獎勵,但是現在獎勵變得越來越少,如果再限制網約車平臺的加入,網約車司機收入將大打折扣。
“網約車真的給市民生活帶來很大的方便,時常在出門時約車,走到小區門口車就到了。”市民李女士表示,征求意見稿中對網約車排量要求過高,但管理細則中規定網約車平臺要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還要對接入平臺的網約車應當投保營業性交強險、營業性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及出租車乘客險,這些規定有利于規范網約車行業。
雖然司機與市民普遍反映海口的網約車細則過于嚴苛,但記者發現,從種種細節上看,海口的網約車管理細則與早前公布的其他城市相比,條件有所放寬。比如,三亞要求采用自然吸氣發動機的車輛,排量不小于1.8,采用增壓發動機的車輛,排量不小于1.4,而海口兩項排氣量的都比三亞低了50毫升。
此外,多個城市都要求網約車車主必須擁有“本市戶口”,但海口的對車主的要求為“擁有本市戶籍或本市居住證”,這意味著“非海口戶籍的車主也可以在海口從事網約車服務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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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網約車管理細則征民意!司機需有海口戶籍或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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