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上午,海口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調整聽證會在藍天路錦鴻溫泉花酒店舉行,并對2個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調整方案進行討論。23名參會代表各抒己見,就污水處理費兩套調價方案展開激烈的討論,多數人對此次價格適當上調表示支持和理解,認為這樣既在一定程度上能彌補政府長久以來的污水處理虧損缺口,也有利于市民和企業增加節能減排意識,更有利于海口污水處理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調整方案擬“二選一”
本次聽證會由消費者、經營管理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等方面人員組成,聽證參會人員名額設25名,實到22人,1人提交書面意見,2人缺席。
方案一將現行居民生活污水處理費由每立方米0.80元調整到0.95元,每立方米提高0.15元,調整幅度為18.75%;非居民生活污水處理費由每立方米1.10元調整到1.40元,每立方米提高0.30元,調整幅度為27.27%。
方案二將現行的居民生活污水處理費由每立方米0.80元調整到1.00元,每立方米提高0.20元,調整幅度為25.00%;非居民污水處理費由每立方米1.10元調整到1.45元,每立方米提高0.35元,調整幅度為31.82%。
另外,經海口市民政部門確認的城市低保戶實行優惠政策,即城市低保戶的污水處理收費標準不做調整,仍按0.60元/立方米標準執行。
那么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調整后,將對居民生活有何影響?以每人月用水5.5立方米(2015年自來水調整時測算的人均用水量)計算,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調整對居民生活的影響程度為:方案一:每月人增加支出費用為0.825元,4口之家每月增加3.3元。方案二:每月人增加支出費用為1.1元,4口之家每月增加4.4元。可以說,均對居民生活影響幅度較小。
從企業而言,調整后收費標準對企業影響較大。以2015年海口城區非居民年用水量5916.25萬立方米測算,按方案一實施后,企業一年需增支1774.875萬元。按方案二實施后,企業一年需增支2070.69萬元。物價部門表示,將積極引導企業節約水資源,合理節能減排,保護環境。
多數代表贊同處理費略作調整1人持反對意見
聽證會現場,23位來自市直不同部門和消費者組成的聽證代表相繼發言,聽證代表還表達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觀點,并積極建言勸策,提出了不少可行性建議,其中20票贊成方案一,2票贊成方案二,1票反對。
其中,行業主管部門水務局代表黃小明則認為,隨著海口管網逐步完善,污水處理量逐步增加,污水運營成本也相應逐年增加,通過對比2013年至2015年我市污水處理費征收和污水處理費撥付的情況看,所征收的污水處理費已不能滿足海口污水處理運營成本的支付,因此他認為應合理調整污水處理費的收費標準,而針對兩個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的調整方案,推薦方案一。
社會代表鄭燕青則表示,對調節污水處理費沒有任何異議,但希望部門在污水處理過程中,真正的為居民做一點實實在在的事。同時她通過走訪附近幾個社區了解到居民也是這個意見,她本人支持方案二。
消費者代表劉登文在發表意見中則反對這次污水處理收費額標準的調整。“都說聽證會都變成了漲價會,那么我了解到2013年到2015年度海口市污水處理的日均量是49萬立方米、總的日均污水處理量也是基本保持穩定的,但是,2013年到2015年的單位處理成本上升的幅度達到48%令人吃驚。”劉登文說,他贊成處理費做適當調整,但是希望知道依據是什么?同時,怎么上漲?為什么上漲?需要對消費者有一個有理有據的解釋。
海口市發改委(物價局)副局長陽和平并表示在聽證會舉行十五日內根據聽證筆錄制作聽證報告,提出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調整的具體意見,上報市政府審批,由市政府進行最終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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