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記錄下事發現場。
鎮江一男子陳某,鬧市開車突然變道,將一名年僅6歲的男孩撞成骨折卻駕車逃離。11日,鎮江京口交警部門介紹,到案后的陳某,稱當時之所以駕車逃離,是以為自己碰上了碰瓷的。
11月8日傍晚5時36分,鎮江京口大隊接110指令:“有王女士報警,一輛車號為蘇LXT528的轎車,在鎮江山門口街人壽保險附近與電動車發生相碰后,轎車逃逸,受傷小孩送醫院”。
接到報警后,京口交警大隊事故民警朱峰迅速趕到現場。但到場后,發現除報警人王女士和電動車外,現場無任何有價值的證據。經了解,事發時王女士駕駛電動車,在鎮江山門口街由北向南行駛至離健康路口約15米處,突然一輛同向行駛車號為“蘇LXT528”的 “豐田”轎車向右變道,隨即就撞到她電動車。王女士稱,撞擊發生后,其同車六歲兒子腿部喊疼。此后,轎車駕駛人先是下車看了一下,但很快就駕車逃離。緊接著,孩子的婆婆和公公將小孩送醫院檢查。
經檢查,王女士的兒子腿部骨折。當晚8時10分,王女士在鎮江民間一熱門論壇上,以“今晚五點半左右,在鎮江山門口街附近的肇事車司機請去‘自首’”為標題,發帖“通緝”并規勸交通肇事逃逸的駕駛人,到京口大隊投案。
警方告訴記者,由于肇事車輛逃逸,但警方根據報警人提供的車號查詢,卻發現該號牌沒有被使用過的記錄。鎮江京口大隊當即組織專門警力調閱路口監控,查找肇事車輛。監控清晰記錄下肇事車輛的車號為蘇LTX582斯柯達轎車。
晚8時許,警方將車主陳某控制,并將肇事車輛一并帶回大隊調查。到案后,陳某先是拒絕承認肇事,但在監控面前,40歲的陳某不得不交代肇事逃逸的經過。
警方告訴記者,陳某交代,8日傍晚5時20分許,自己駕駛蘇LTX582斯柯達轎車,在鎮江山門口街由北向南行駛至距健康路口約15米處時遇路口紅燈,前面有三輛車在等候。由于陳某駕車右轉,路口是圓屏燈,右轉不受信號燈限制,原在直線車道上行駛的陳某突然向右變道準備從非機動車道行駛路口右轉。然而,陳某突然右轉變道,就撞上在非機動車道上正常行駛的王女士駕駛的電動車。
警方說,被撞后車上小孩“哇哇”哭喊腿疼,王女士及其母親與下車的陳某交涉。而陳某稱當時見小孩沒有流血,以為遇到碰瓷,隨后就以倒車讓開道路為由,上車駕車向前逃離。目前,肇事車輛已經被警方暫扣,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陳某的相關責任將依法認定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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