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過地鐵閘口。
日前,本報報道《沒有“兒童票” 小童告地鐵》一事后引發網絡熱議。有網友力挺狀告地鐵的家長,并認為地鐵應該按照年齡而非身高給予兒童乘車優惠;也有網友對地鐵公司的優惠政策表示理解,認為地鐵公司按照規定辦事卻成為被告很冤枉。
昨日,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以下簡稱“東莞市發改局”)回應:未來該局將開展調研,會同相關部門適時調整完善優惠票價政策。
東莞一身高1.25米的6歲小學生小桐(化名),隨同爸爸乘坐東莞地鐵,因進站時未買票,出站時被要求全額補交6元票款。日前,小桐的父母代表小桐將東莞地鐵的運營公司東莞軌道交通公司(以下簡稱“軌道公司”)告上法庭。
昨日,地鐵票價及優惠政策制定的主管部門東莞市發改局回應,根據原廣東省物價局印發的《廣東省物價局關于城市公共交通客運價格管理的辦法》,包括軌道交通(地鐵)價格在內的城市公共交通客運價格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其中第十一條規定:“身高1.2米(含1.2米)以上的兒童乘車必須購票。每一名成人乘客可以免費攜帶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兒童乘車,超過一名的按超過人數購票。”東莞地鐵對符合條件的學生實行半價優惠,已覆蓋1.2米以上絕大部分兒童。
東莞市發改局稱,未來該局將開展調研,根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和設施配備等情況,會同相關部門適時調整完善優惠票價政策。
地鐵票價及優惠政策方案是如何制定的?東莞市發改局表示,根據相關規定,該局擬定了《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票價聽證方案》,并于2015年8月18日舉行了價格聽證會。聽證會參加人對聽證方案的基本內容普遍認同,并未有參加人提出有關優惠政策未覆蓋所有兒童群體的意見。最終,經東莞市政府同意,東莞市發改局于2015年11月24日對票價計費方式及票價優惠政策作出規定。
網絡熱議:城市文明PK地鐵效率
上述事件報道出街后,不少網友表示,現在的兒童多數營養狀況良好,又喜歡運動,非常容易躥到1.2米的免費標準之上。不設置兒童票將會損害部分兒童的合法權益。
網友“東山謝氏”表示:“地鐵屬于政府主導的城市公共交通,不屬于純粹的市場商業性質。政府應當將某些城市公共服務對老人、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予以特別關懷,這不僅有助于提升城市文明,也是政府文明執政的體現。”該網友還認為,如果設置“兒童票”,就得按年齡而非按身高作判定。
不過,也有網友對孩子父親的“維權”表示反對。網友“shmilyysy”認為:“把逃票被抓說得這么清新脫俗的這是第一個。你覺得不妥之前怎么不申訴?1.2米以下都免費了,你還要人家怎么做?”
此外,有網友認為,增設年齡劃分的兒童票可能導致購票程序的復雜,使得普通市民排隊購票的等候時間增長,降低售票效率。“全國地鐵站都是這樣的規定,地鐵按照政策來辦事并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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