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1月25日(記者婁奕娟)11月25日,質檢總局公布“質檢利劍”打假專項行動10大典型案例,包括湖北旺隆富肥業有限公司制售偽劣化肥案、廣東假冒“海康威視”“大華”等企業產品造假窩點案等貨值大、影響大的案件。通過嚴查徹辦大案要案,有效懲處一批制售假冒偽劣違法分子,打擊質量違法行業潛規則。
2016年,質檢總局圍繞國務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關于化解過剩產能、推進“互聯網+”行動、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等決策部署,圍繞消費品質量提升,深入開展“質檢利劍”行動。公布的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一、湖北省質監局查處湖北旺隆富肥業有限公司制售偽劣化肥案。
在今年質檢總局開展的農資打假“質檢利劍”行動中,湖北省質監局根據質檢總局執法司通報的案件線索,對湖北旺隆富肥業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對該企業生產的7個批次共計603.84噸復合肥進行了隨機抽樣,經檢驗,產品質量均不合格,涉案貨值151萬元。檢查的7個批次中有6個批次共計563.84噸復合肥料涉嫌偽造廠名、廠址,偽造、冒用生產許可證標志及編號。
湖北省質監局依據《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已將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案例二:湖南省湘潭市質監局查處岳塘區荷塘鄉荷塘村制售假冒偽劣燃氣灶具窩點案。
2016年5月23日,根據舉報,湖南省湘潭市質監局執法人員會同公安部門冒雨連夜對湘潭市岳塘區荷塘鄉荷塘村制售假冒燃氣器具產品的窩點進行執法檢查,現場查獲大量涉嫌假冒燃氣器具產品,假冒品牌涉及迅達、櫻花、美的等10多種,數量達1600余臺,涉案貨值達300余萬元。湘潭市質監局依法將其移送公安機關,目前該案已刑事立案,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三:廣東省質監局組織查處深圳市鋒達通通訊設備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生產不合格手機案。
2016年3月22日,根據全國電子商務產品打假維權協作網和阿里巴巴提供的線索,國家質檢總局執法司派員赴現場督辦,廣東省質監局組織深圳市市場監管委市場稽查局、東莞市質監局執法人員對深圳市鋒達通通訊設備有限公司、深圳市京立通訊器材有限公司開展突擊執法檢查。
經查,深圳市鋒達通通訊設備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標準要求手機2731臺,貨值金額共計328691元。深圳市京立通訊器材有限公司生產質量不合格福中福品牌手機240臺,冒用認證標志的手機1342臺,同時還存在未經認證進行出廠、銷售以及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深圳市市場稽查局依法對這兩家企業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四:杭州市質監局協助廣東質監部門查處假冒“海康威視”“大華”等企業產品造假窩點案。
2016年6月7日,在杭州市質監局稽查支隊和海康威視公司的配合下,廣東省質監局組織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東莞市質監局執法人員對一家涉嫌利用互聯網銷售假冒“海康威視”“大華”等公司產品的造假窩點進行執法檢查,現場查獲待銷售的成品、半成品600余臺,以及各類尚未使用的知名品牌標簽。執法人員當場查封了該窩點造假設備和場所,當事人拒絕接受調查,當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據《廣東省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條例》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五:南京市質監局查處南京建正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出具虛假證明案。
2016年5月12日,根據檢驗檢測機構專項執法計劃安排,南京市質監局稽查分局執法人員對南京建正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開展執法檢查。經查,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12日,該中心對企業送檢樣品未經儀器檢測共向社會出具檢驗結論為“合格”的《混凝土抗滲檢測報告》805份。違法所得共計403150.00元。
2016年8月,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依法對該檢測中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沒收違法所得403150元;同時對機構和主要責任人分別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六、青島市質監局查處洋馬發動機(山東)有限公司生產不合格柴油機案。
青島市質監局對洋馬發動機(山東)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經對該公司生產的柴油機抽樣檢驗,發現該公司2014年9月至2015年4月間調整煙度指標接受上限及篡改相關原始試車記錄,致使不合格柴油機產品出廠銷售,涉案產品共1658臺,貨值金額5890191元。該公司被查處后主動停止違法行為,制定召回方案并開展召回工作。青島市質監局已依法沒收該公司庫存違法產品,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該案已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處理。
案例七、新疆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質監局查處新疆蔥嶺釩鈦有限公司非法生產建筑用鋼筋案。
根據質檢總局關于開展建材產品“質檢利劍”行動執法打假的工作部署,結合自治區黨委政府去產能工作要求,新疆自治區質監局組織開展了對全區鋼鐵生產企業開展專項執法檢查。
2016年8月5日,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質監局檢查發現,新疆蔥嶺釩鈦有限公司未取得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非法生產列入目錄的鋼筋混泥土用熱軋鋼筋。現場查獲已生產好的鋼筋5600噸,貨值金額1230萬元,執法人員依法對該批產品予以查封,該案正在依法辦理中。
案例八、河南睢縣質監局查處恒升冷軋有限公司非法生產熱軋帶肋鋼筋案。
2016年5月16日,根據舉報,河南睢縣質監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睢縣恒升冷軋有限公司進行了執法檢查。檢查發現,該公司建有冷軋、熱軋帶肋鋼筋生產線各一條,設計產能為年產10萬噸高強度建筑鋼。
經調查,生產熱軋帶肋鋼筋沒有取得相關許可。該公司在未經環保部門依法辦理環評手續,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非法增加生產工序,建設了4組中頻感應電爐設備,生產熱軋帶肋鋼筋。
2016年7月25日,睢縣人民政府組織縣發改、工信、交通、環保、公安、質監等部門依法依規對屬落后產能設備的4組中頻感應電爐進行了徹底拆除。
案例九、湖南長沙市質監局查處長沙天山水泥有限公司非法生產硅酸鹽水泥案。
2016年3月7日,長沙市質監局行政執法人員根據群眾舉報,對湖南長沙天山水泥有限公司進行了執法檢查。
經查,該公司生產銷售的“金屏牌”復合硅酸鹽水泥是從中材、海螺等水泥生產企業采購熟料后,進行粉磨加工,然后包裝成復合硅酸鹽水泥對外出售。該公司在未取得許可的情況下非法生產復合硅酸鹽水泥,2016年1月至2016年3月7日期間,共計生產銷售32.5復合硅酸鹽水泥4261.85噸,42.5復合硅酸鹽水泥99.55噸,涉案貨值金額111.6139萬元。長沙市質監局已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十:浙江省質監稽查總隊組織三級聯動查處不合格電熱鍋案。
2016年8月4日,根據杭州市質監稽查支隊從阿里巴巴共享的抽檢不合格信息,浙江省質監稽查總隊組織杭州、金華、永康三級質監執法人員,對永康東和康工貿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在該公司成品倉庫發現阿里巴巴平臺抽檢不合格產品同型號的電熱鍋產品,合計926只。
經抽樣檢測,上述產品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檢查還發現該公司生產的功率為1100W的電熱鍋產品未經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擴展。永康質監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針對制售假冒偽劣問題突出的消費品、建材、農資、汽配等重點產品,質檢總局每年在全國范圍統一部署開展“質檢利劍”打假專項行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市場經濟秩序。
統計數據顯示,“十二五”期間,全國質檢系統查辦各類質量違法案件51.1萬起,其中查辦大案要案、移送公安機關涉刑案件數,比“十一五”期間分別增加121.1%、298.1%。質檢總局執法督查司被全球反假冒機構(GACG)授予2016年度全球反假冒國家公共機構執法部門最高貢獻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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