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一小區業主和物業鬧矛盾,故意把私家車堵在停車場出口,結果差點耽誤一名心臟病發作的老人送醫急救。秦淮警方介入調查后,發現堵路男子已經不是第一次這么干。最終,警方因其行為嚴重擾亂公共秩序,對男子予以行政拘留和罰款的處罰。不過,“有請律師”平臺的律師表示,該事件如果造成嚴重后果,比如耽誤了老人的救治,堵路者可能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私家車堵路差點耽誤病人救治
11月中旬的一天,月牙湖派出所接到報警,一小區發生糾紛。民警趕到后,報警人李先生反映,他的老母親心臟病發作,他去車庫開車準備送老人去醫院。一輛私家車橫在地下車庫出入口,其他車輛根本無法通行。
李先生通過物業找到車主王某,說明情況后,王某態度冷漠,不肯移車。隨著時間的推移,李先生母親越來越痛苦。怕耽誤母親救治,李先生只得攙著母親到路邊打車去醫院。所幸搶救及時,老人已無大礙。
“一想到老母親差點有生命危險,我就咽不下這口氣。”李先生說,從醫院回來后,他找王某理論,兩人越吵越兇,差點動手。
多次堵路擾亂公共秩序被拘留
民警趕到現場時,王某的車還堵在車庫門口。為什么要這么做?王某告訴民警,他是為了“抗議”。原來,王某和物業有矛盾,一直無法調解,他就用這種方式出氣。
經調查,王某并非第一次采取偏激方法,之前有兩三次這樣的行為,妨礙到其他住戶進出車庫。前幾次也有市民報警,民警到場后王某才將車子挪走。民警稱,想不到王某這次故伎重施。
考慮到王某的行為已經嚴重擾亂公共秩序,警方決定對其采取行政拘留6天并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律師:如造成嚴重后果要擔刑責
“有請律師”平臺的加盟律師、北京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李艷表示,送病人急救的車輛可看作救護車,若造成病人不治,王某可能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王某故意將車堵在出口,若有證據證明病人早些送醫便能獲救,就說明王某的行為導致“救護車”延誤救人時間,與死亡結果有因果關系,可追究刑事責任。
“有請律師”平臺加盟律師、江蘇錦隆律師事務所陳功也表示,如果故意擋道的業主有能力及時將車子開走而拒絕開走,病人耽誤救治而造成死亡,那么該業主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不過,此事中物業也有相應責任。物業面對業主將車堵在出入口,在完全有條件選擇報警,請求警方將車輛拖走,恢復正常秩序的情況下,選擇不作為,也存在一定的過錯,應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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