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周寧縣紀委監察局日前通報了1起扶貧領域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禮門鄉政府退休干部、鄉扶貧辦原負責人陳受榮冒領、截留群眾“造福工程搬遷戶補助款”共計1萬元,用于個人開支。
周寧縣紀委辦案工作人員介紹說,2011年,周寧縣“造福工程”搬遷戶補助申請工作開始實施,大量扶貧資金下撥基層,陳受榮負責的鄉扶貧辦成了重要的部門:扶貧對象由扶貧辦上報,扶貧資金也由其發放。
陳受榮在該項工作開展過程中,發現已上交部分申請材料的秋樓村群眾陳某不符合申請條件,于是動起了“歪腦筋”,編造了申報所需的其他材料并在相關材料中代簽,冒領了陳某5000元的補助款,用于個人開支。之后,陳受榮又截留申請對象陳木某5000元的補助款用于個人開支。
2014年10月,辦理退休手續后,陳受榮以為自己已“安全著陸”。然而,在今年的扶貧專項資金檢查工作中,相關部門發現禮門鄉兩戶群眾于2011年度、2013年度重復領取了造福工程補助款的線索。
“在鄉里讓我通知重復領取的兩戶退還補助金時,我怕自己幾年前的違紀行為暴露會受到處理,于是掏了18000元交給村黨支部書記,讓村黨支部書記帶著陳某,以陳某名義退還第二筆補助款,想蒙混過關。”陳受榮在接受約談時,也交待了對抗組織審查的行為。
周寧縣紀委日前給予陳受榮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收繳違紀所得5000元,上繳國庫;截留的造福工程補助款5000元返還陳木某,剩余8000元退還陳受榮本人;對其涉嫌違法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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