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終于拿到父親撫養費。
19歲的兒子杜峰站起身來,比杜宇還要高一點。這次法院的見面,是因為兒子向父親討要4歲到12歲時的撫養費3萬多元。最初,杜宇是拒絕的。可是,名下的小汽車被查封后,事情開始有了轉折。
杜峰出生時,杜宇和前妻文婷都還不滿20歲。年少的男女因性格等原因摩擦不斷。2000年,在補領了結婚證3年以后,杜宇與文婷離了婚。最初,杜峰最初由杜宇撫養。但是,杜宇忙于生計,一個大男人獨自照顧孩子也不方便,便將杜峰送回了廣東老家,由爺爺奶奶照顧。在老家時,杜峰因意外受傷,文婷心疼又憤怒,她將杜峰接到身邊照顧。隨后,杜峰撫養權變更給文婷。
杜宇從2001年開始便沒有給杜峰撫養費。杜峰起訴親生父親,文婷作為法定代理人參與該案。經法院判決,杜宇需要支付2011年到2009年撫養費3.06萬元。
2013年,在法院判決生下后,杜峰向海口龍華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杜宇支付2001年至2009年的撫養費共計30600元。當時,杜宇靠當保安維持生活,經濟緊張。龍華區法院立案執行后,經查確認被執行人杜宇無財產可供執行,故依法終結了該次執行。
2016年11月1日,杜峰向龍華區法院提供財產線索,申請恢復該案強制執行。原來,文婷從相熟的親友處聽說,杜宇如今在三亞做生意,“發了財”,收入不錯。海口龍華區法院恢復執行立案后,立即向杜宇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執行法官也多次通過電話給杜宇做思想工作,杜宇均以各種理由拒絕履行。11月16日,龍華區法院依法查封了杜宇的小汽車。
11月24日,執行法官告知杜宇因他拒絕履行生效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將對他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同時仍做杜宇的思想工作。執行法院從親情入手,向杜宇說明他拒付撫養費會影響到與孩子感情的培養,另一方面向杜宇講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后果。杜宇表示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當場一次性付清了3萬余元的撫養費。(涉案人物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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