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稀溫泉”這樣普遍的售樓廣告并不罕見。近日,一業主舉報,海口美蘭區和平大道20號的“鵬暉新天地小區”的廣告涉嫌虛假宣傳。工商部門表示,將就此立案調查。
業主反映
買房時說有溫泉然而根本就沒有
2014年,內地購房者宋先生(化姓)以80多萬的價格,買下位于海口美蘭區海甸島和平大道20號鵬暉新天地小區D棟的一套房。不久,兩個老鄉在他的推薦下,也分別在該小區購買了住房。
宋先生表示,他們都是看中開發商宣傳中有“天然溫泉”的賣點。然而,入住后,宋先生和朋友們卻沒享受過一次“天然溫泉”的樂趣。“‘天然溫泉’二年來,根本就沒用過,這跟宣傳的根本不一樣。”為此,他曾找開發商理論,但無果。
據了解,鵬暉新天地小區是海甸島近幾年新建的樓盤,開發商是海南泰和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11月29日,記者來到該樓盤售樓處咨詢時,一位客戶經理明確表示:“溫泉是我們樓盤獨有的亮點,目前整個海甸島在售的項目中只有我們這里有溫泉。”一名售樓小姐表示,小區業主入住以來,一直都在用溫泉,最近因到了冬天,要清潔泳池,所以近期才關閉。
省工商局
如沒證明手續屬嚴重虛假廣告
省國土廳地礦處負責人介紹,按照規定,開采溫泉需辦理《采礦許可證》。經工作人員查詢發現,在近年來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的記錄里,未發現鵬暉新天地小區開發商“海南泰和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申請記錄,“他連申請都沒有,那不可能有《采礦許可證》。如果沒有《采礦許可證》,私自開采則是違法行為。”省國土廳地礦處負責人表示。
海南省工商局廣告處負責人表示,如開發商聲稱擁有溫泉,須主動向消費者提供相關依據文件證明。“如果沒證明手續,開發商自稱其擁有溫泉,那就是嚴重的虛假廣告。”該負責人同時指出,下一步,我們將按照流程由屬地工商部門立案調查。”
開發商稱
確實3年未提供溫泉
海南泰和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商林先生向記者出示了他們辦理海口市水務局的《取水許可證》,證件信息標明取水地點為“海口市和平大道20號”(即鵬暉新天地小區地址),海南泰和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取水方式為“鑿井”,取水用途為“生活用水”,有效期限2014年1月27日至2017年1月27日。
“我們取水時,抽上都是黑油,因水質不穩定,取樣送檢時發現對人體有害達不到使用標準,所以已將鑿井封存,等穩定了再使用。”林先生如是說。對有業主反映的小區何時才能用上“天然溫泉”的疑問,其并未給出明確的日期。
而對于省工商局廣告處有關負責人指出的“天然溫泉”涉嫌虛假廣告的說法,林先生回應說,“從地下取出的水,不是我們自己制造的,這不是地熱天然出來的嗎?”林先生同時承認,小區從建起至今,三年來,確實沒給業主提供過溫泉服務。
那么,開發商拿到《取水許可證》,是不是就代表擁有天然溫泉?12月1日上午,海南省水務廳水資源處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地熱水肯定不是溫泉水,這完全是兩個概念,開發商拿到了《取水許可證》,并不能代表就是天然溫泉。據悉,就該小區涉嫌虛假宣傳一事,美蘭區工商局已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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