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2村干部盜伐集體林木被拘
日前,海口市森林公安局根據群眾舉報,成功破獲一起大肆砍伐集體林木的涉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林某民、林某武被依法刑事拘留。
11月7日上午,群眾向海口市森林公安局舉報稱,有人擅自在秀英區東山鎮南山仔村的坡嶺上砍伐林木。接報后,該局立即指派刑偵大隊民警趕赴現場調查取證。
經走訪調查,秀英區東山鎮東城村委會南山仔村的村干部林某民、林某武等人在事先未向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以撿臺風中的刮倒樹木為名,指使、雇請鋸手、搬運工和司機于10月27日至11月期間,對位于東山鎮南山仔村坡嶺上的集體林木進行砍伐,并以1.7萬元的價格出售給木材加工廠。
經省林科所技術人員調查評估,被伐的130株桉樹立木蓄積量為40.6596立方米,商品材積35.1933立方米。林某民、林某武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第345條第2款之規定,涉嫌濫伐林木罪。
12月1日,林某民、林某武被傳喚接受調查。經訊問,林某民等二人如實供述了自己指使、指揮和雇用他人非法砍伐集體林木的犯罪事實。同日,林某民、林某武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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