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因“你瞅啥”引發的命案。今年8月,一對青年男女飲酒后和另一名男子發生言語糾紛,持刀互毆導致一死兩傷。本報梳理發現,近年來由于“你瞅啥”引發的刑事案件在北京時有發生。三中院對2014年至今因家庭瑣事糾紛、眼神不適當交流等“非典型瑣事”引發的已審結刑事案件進行梳理后發現,其中酒后言語失和的案件占四成。 (12月5日《北京青年報》)
因為一句“你瞅啥”的言語沖突,而最終釀成一死兩傷的悲劇,可謂“一言不和引發的血案”。然而問題在于,酒后言語失和而引發的刑事案件,在所有案例之中占比高達四成,也就意味著,刑事案件的產生誘因,已日益變得不確定,受個人情緒與文明程度的影響很深。有時候,那些看起來并不起眼的小沖突,包括眼神不對,言語不當,都可能引發血案而造成重大損失。從北京三中院法院調研報告來看,以文明為底色而控制自我情緒,妥善處理人際交流與消除群體沖突,已成為每個人共同面對的課題。
這起看起來不可思議的案子,如果仔細分析則發現其并不完全荒唐。每個人都有強烈的自尊,并得到別人的尊重。不過,自尊與自卑又往往只有一線之隔,因而相對一方在表現自己的行為之時,就理應將心比心,以換位思考的方式,考慮到對方的感受。如此才能有效避免沖突和對立,即便在出現了沖突之時,也能控制而避免事態的蔓延。
以人際交流中言語沖突為例,若是劍拔弩張的雙方,有一方能夠退讓一步,那么眾多案件就不會產生,事態趨向緩和之后,說不定還會成為很好的朋友。當前,整個社會充滿著一種暴戾之氣,每個人都越來越像“憤怒的小鳥”,很多人不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緒,缺乏最基本的隱忍與退讓,任由自己的情緒宣泄而釀下禍因。及至最后,可以說是悔之晚矣。
在倡導和實施法治建設的當下,依然出現如此高頻率的“你瞅啥” 式血案,如此反常的現象耐人尋味。法治建設離不開文明的低線,個人素養的內涵中,不能少了文明的底色。“你瞅啥”引發血案也是一種文明提醒,一個人首先做一個文明而守規矩的人,才能真正恪守法律的邊界,也才能把法律的認知變成行為上的遵從,否則,即便通曉法理并成為其間的專家,但若未有控制自己情緒,妥善處理人際交流與沖突,那么法律認知都不會成為自保的利器,也不會成為規范社會秩序的工具。只是,利己泛濫、情緒失控和文明失色之下,又靠什么來做好自我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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