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冒充正規雜志,制作高仿期刊,通過網絡刊發廣告,幫助需要評職稱的人刊發相關論文,以此賺取“版面費”。不到一年時間內,該團伙賺了1200余萬元。昨天上午記者獲悉,順義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主犯王某有期徒刑四年,罰金400萬元,其余8名員工也被判刑。
據檢方指控,王某于2012年、2013年注冊成立了兩家公司,雇人在順義馬坡花園的一間出租屋內,在未取得出版許可證的情況下,冒用正規期刊名義,許諾為作者刊登文章并收取“版面費”。王某等人擅自使用涉案期刊刊
號,出版、印刷、復制、發行《科技研究》《電源技術應用》《中國文房四寶》等期刊,并將交錢人的文章刊登在上面。
經查,2014年1月至10月間,王某等人共收取“版面費”1200余萬元。
據了解,王某1993年出生,曾在雜志社工作,因覺得幫人發表論文收取“版面費”很掙錢,因此成立公司單干。王某稱,他身邊的很多朋友都是這么做的,所以認為這一行是合法的。
順義法院一審判處王某有期徒刑4年,罰金400萬元。其余8名員工,也被判處2年2個月至2年3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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