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晚,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全市法院執行力量,對利州區法院的“老”、“頑”、“難”案件進行集中執行,利州區法院納入執行的案件28件,在執行行動中拘傳18人,拘留7人,兌現8案,執行到位16.78萬元,執行和解3案,標的110萬,結案11件。當晚同時進行的蒼溪縣片區行動中,拘傳15人,拘留14人,兌現6.6萬元,并扣押帕薩特小汽車一輛。
“老賴”麻將桌上被抓
查獲現金5000多元
當晚,在利州片區的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熊某正在老城一個會所和朋友打麻將,而且打得非常大。被帶到法院后,民警從他身上搜出了5410元現金和數張銀行卡,當法官詢問時,熊某稱“自己在做工程,身上不帶個幾千塊錢怎么行”,但說到欠別人的錢的時候,他卻說沒有償還能力。
據法官介紹,熊某以前是一位建筑公司的老總,但法人代表是其女兒。2011年,他作為擔保人以公司名義向劉某借了30萬做生意,一直沒有還。因未按照借條還款日期還款,2015年1月20日,劉某將熊某、熊某某訴至利州區人民法院,同年3月20日雙方在法庭上達成調解協議,協議2015年7月1日前還清本息。直到2015年7月,熊某、熊某某仍未按照法院調解書執行。2015年7月15日,劉某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受理立案。同年8月4日,法院向熊某送達了執行協助通知書,要求3日內向劉某支付借款及利息,熊某、熊某某一直借口沒錢、東躲西藏拒絕執行法院生效文書。
一頓飯吃了近7000元
拒不履行“老賴”被拘
法官表示,民警還從熊某身上搜出一張11月30日吃飯消費的憑證,當晚熊某和朋友吃飯,共消費6990元,茅臺酒喝了4瓶。既然有能力吃飯花7000元,身上還有幾千的現金,就說明他有能力償還,他已經構成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因此被司法拘留。
法官表示,“老賴”行為對于社會的危害性絕不能低估,在社會經濟交往中出現經濟糾紛是再正常不過的事,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是最根本有效的方法,法院判決后,就應履行法院判決。然而,有些商人和企業法人代表卻公然抗法,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并侵害了他人和企業與單位的經濟利益。“老賴”的日益增多,使很多法院判決成為執行難和“空頭支票”,不僅嚴重影響了司法公正,而且嚴重影響法院的社會公信力,違背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更是對法律尊嚴的漠視和褻瀆。對于“老賴”,法院將進行嚴厲打擊,讓“老賴”無處遁形。
郭楊 余東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 劉彥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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