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記者從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靈溪中心派出所獲悉,日前,當地警方查獲一起非法持搶案,查獲槍支一把,子彈80發。而槍支的主人蔡某有犯罪前科,曾兩次被判刑。二十幾天前蔡某剛刑滿出獄,這次因槍又“進去了”。
12月8日上午,蒼南縣公安局靈溪中心派出所聯合藥監部門對食品、藥品檢查,在龍港鎮龍金大道一商品房內查獲部分違禁食品,同時查獲疑似槍支一把,子彈80發,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的蔡某也被民警控制。
經有關部門鑒定,該疑似槍支確定屬于槍支。經查,蔡某有犯罪前科,此前曾兩次獲刑。
經訊問,蔡某對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據蔡某交代,2014年8月份前后的一天,其在整理店鋪的雜物時,從一麻袋內發現一把槍支和子彈,便藏匿了起來,等有機會去打獵。今年11月中旬,剛剛刑滿釋放的蔡某又想起了所藏匿的槍支,并將它轉移到龍金大道暫住處的沙發下。為了驗證槍支的威力,他還專門拿出槍支裝上子彈,在房間內分別朝著墻壁和凳子各打了一槍。
現蔡某已經被蒼南警方刑拘,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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