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秦淮區月牙湖街道城管中隊的執法隊員在巡查時,發現一遛狗市民無視寵物在公共花壇邊留下的糞便,依法對其處罰100元。
當時參與執法的城管隊員洪彬告訴揚子晚報記者,當天上午巡查至苜蓿園大街與紫金路交會口時,看到一只小黑狗正在人行道靠近公共花壇的位置排便,前后分散了三四坨,而狗主人宋先生就站在一旁卻沒有制止,也沒有動手清理。就在狗主人準備離開時,被執法隊員叫住了。在城管隊員的解釋下,宋先生承認自己違反了《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并對地面進行了清理。在城管隊員的要求下,當天下午宋先生來到街道城管中隊,接受100元的處罰。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工作人員介紹,這起案例是今年南京養犬管理升級后,城管部門首次對公共場所不清理寵物糞便進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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