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記者/郭家軒)記者26日從保監會獲悉,針對部分網絡互助平臺涉嫌變相或實際經營保險業務,存在潛在風險,保監會將開展以網絡互助計劃形式非法從事保險業務專項整治工作,劃清互助計劃與保險產品界限,防范消費誤導。
據了解,當前互聯網上出現一些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網絡互助計劃,少數也涉及車輛風險及家庭財產風險等領域。推出這些網絡互助計劃的互聯網平臺多注冊為互聯網公司或科技公司,以互聯網為主要渠道,以互助計劃等名義向公眾收取費用、招募會員。如果會員發生約定的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風險事件,再向會員分攤或募集互助金。
為大量吸引會員,一些網絡互助平臺出現違規宣傳和經營現象,甚至涉嫌變相或實際經營保險業務,主要表現在:一是以互助計劃名義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眾承諾賠償給付責任,或誘導社會公眾產生獲取高額保障的剛性賠付預期,公開宣稱足額賠付和提取準備金,違規開展保險運營活動。二是違規使用保險術語,將互助計劃與保險產品進行對比和掛鉤,混淆保險產品與互助計劃的區別。三是打著“保險創新”“互聯網+保險”等名義進行虛假、誤導宣傳。四是宣稱互助計劃及資金管理受到政府監管。五是以互助計劃名義收取保險費并非法建立資金池。
保監會表示,通過專項行動將全面摸清互助平臺基本情況和風險底數,發現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并通過督促整改和查處,糾正其向社會公眾承諾賠償給付責任或誘導社會公眾產生剛性賠付預期的行為,劃清互助計劃與保險產品界限,防范消費誤導。
根據安排,各網絡互助平臺將被分為三類,一是向公眾明示互助計劃與保險產品的區別,未誘導公眾產生可獲得風險保障剛性賠付預期的平臺;二是違規使用保險術語,存在虛假、誤導宣傳或其他不規范行為,但未誘導公眾產生剛性賠付預期的平臺;三是誘導公眾產生剛性賠付預期,或存在以保險費名義向社會公眾收取資金并非法建立資金池等行為的平臺。
保監會稱,二、三類網絡互助平臺為本次專項整治對象,第三類網絡互助平臺為重點整治對象。對于二、三類網絡互助平臺,各保監局應進行監管談話、警示教育,督促其于2017年2月中旬前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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