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月3日電 (記者曲哲涵)為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提升保險產品供給質量,日前中國保監會印發了《財產保險公司保險產品開發指引》,并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近年來,保險業不斷推進產品創新,設計開發了許多個性化、定制化、多層次的保險產品,積極滿足客戶保險需求。但同時,也存在少數公司保險產品重數量輕質量、重開發輕管理,標準不健全、管控不到位等問題。
《指引》首次細化了財險公司保險產品開發原則和禁止性規定,對條款費率開發提出了更細致的要求。如規定保險產品不得違法違規,不得違反保險原理,不得違背社會公序良俗;開發保險產品應當堅持保險利益原則、損失補償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射幸合同原則、風險定價原則;不得開發對保險標的不具有法律上承認合法利益、無實質內容意義、炒作概念的噱頭性產品等8類產品。
《指引》明確了保險產品命名規則,規定產品名稱不得使用易引起歧義的詞匯,不得曲解保險責任,不得誤導消費者。公司必須成立產品管理委員會或類似機制作為公司產品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按規定對產品進行評估、清理,及時注銷不再銷售的保險產品。
?
?
?
相關鏈接:
一周保險高管人事變動:陳東升任泰康人壽董事長獲批?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