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某月某日,工程完工結清。”辛苦一年的血汗錢最終變成了一張白紙欠條——來自江蘇宿遷的建筑工人徐福順說,這是他每年年底,最怕見到的一張紙。一邊是待結的工資,一邊是不拿就沒有其他憑據的“白條”。舍棄“白條”就等于放棄工資,拿了“白條”卻不意味著一定能拿到工資。“有,總會更安心。”徐福順說。又是歲末,忙碌一年的打工者總希望帶著收獲回家團圓。然而,“白條”卻在這時出現在他們的生活中,成為難言之痛。(1月5日《工人日報》)
春節臨近,農民工討薪的新聞也開始多了起來,很多農民工辛苦一年卻只能換來一張白紙欠條,正像拿到白條的徐福順所說:“有,總會更安心。”相比于一些白條也拿不到的農民工,白條還是拖欠工錢的憑據,但這張白紙欠條多久能兌現呢?可能還需要經過漫長的討薪過程才能讓農民工拿到血汗錢,而這可能早已是春節過后,而有些農民工就算拿到了欠條,也不會拿到工錢,這在于一些欠條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比如欠條上并沒有用人單位的印章,欠條簽發人并不具有簽發的權限等等。“白條”很多時候不過是用人單位在拖延敷衍勞動者而已,“白條”不過就是一張哄人的畫餅。
而且針對農民工討薪存在普遍的“白條”現象,也折射了農民工權益普遍難以得到有力保障的現狀,正是因為用人單位沒有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才滋生了“白條”討薪的問題。只有讓農民工都能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才能避免出現打“白條”的問題。
對此需要相關部門引導農民工懂得維權,懂得維護自身正當權益;勞動監察部門也要主動替農民工維權,幫助勞動者維權,比如聘請律師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等,解決好勞務糾紛,督促用人單位履行職責,尊重與保護好勞動者正當權益。
農民工一年的辛勤勞動不能到頭來只換成了一張“白條”,或是連“白條”也拿不到。“白條”與現行法律法規相悖,“白條”本身就反證了勞動者權益的孱弱。相關部門要能遏制普遍存在的“白條”現象,要能讓用人單位能與勞動者簽訂正式的勞務合同,不拖欠勞動者工錢,這才能保護好勞動者權益,這才應是法治社會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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