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噸鯨魚被拉來開膛破肚
1月5日,有網友爆料稱,江西省新余一家公司拉來一頭鯨魚,并在現場進行宰殺。6日,北京青年報記者聯系了江西省漁政局,工作人員稱局里已經開展調查,初步了解是江西瑞晶太陽能公司養狗作飼料用。瑞晶公司工作人員稱,“目前已經在處理,不是公司行為,可能是領導個人行為?!?/p>
8噸鯨魚被開膛破肚
5日,有網友反映,江西新余一公司拉來一頭鯨,并在公司屠宰用鋸刀分塊,網友稱鯨魚可能有8噸重。
北青報記者從現場視頻中看到,該鯨魚體型巨大,被裝在一輛卡車上進行運輸。在鯨魚旁邊,有人在磨刀后對鯨魚進行切割,鯨魚魚身出現多條切口,表皮破裂,內臟散落體外,周圍有血跡。
有現場目擊者稱在中午左右看見了這頭鯨魚,“能聞到味道很臭,不知道公司拉回來干什么用。”另有網友稱,“聽說鯨魚買回來是用來喂狗的?!?/p>
江西省漁政局介入調查
6日中午,北青報記者聯系了江西省漁政局,工作人員稱,在5日下午接到反映后已經開展調查,“這件事發生在5日,鯨魚是江西省新余市瑞晶太陽能公司從浙江運過來的,對方花了4000多元,于昨天上午運到了公司,運來時已經死掉,大概有七八噸重。”
工作人員表示,因為鯨魚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所以漁政局很重視這個事情,“發現后我們及時和新余市農業局展開調查,至于該公司是否存在違法等情況,還要后續和浙江漁政部門取得聯系。”
對于有人現場對鯨魚進行切割等情況,漁政局工作人員稱,“太陽能公司拉來鯨魚時鯨魚可能已經腐爛,所以在現場進行分解儲存。主要目的他們是用來作飼料的,養狗什么的。”
6日,北青報記者電話聯系了涉事公司,工作人員表示,“當時有的同事看到了,目前已經在處理,不是公司行為,可能是領導個人行為。”
律師認為是否違法要看具體情況
就新余公司拉回巨鯨可能涉及到的法律問題,北青報記者咨詢了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韓驍認為,捕撈運輸鯨魚是否違法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準。鯨魚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如果相關人員捕撈運輸利用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是經過相關部門批準的,那么就是合法的;如果未經批準而利用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那么就是違法的?!?/p>
新余公司此次拉回巨鯨事件涉及多個行為主體,包括出售、收購和運輸等,韓驍認為,法律中對于收購、運輸和出售都有明確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級保護動物均要經過有關部門的批準。單純就運輸取得了批準,不代表其買賣的行為也取得了有關部門的批準?!蔽?本報記者郭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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