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月11日消息(記者李云川)針對“海口新購電動自行車不能上牌”的謠傳,10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辟謠:符合標準,當然能上牌。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曾雄表示,社會上傳播的“電動車不能上牌”純屬謠言,根據《海口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規定,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是可以上牌的。目前,海口設立了兩個便民利民上牌服務點,一個在白沙門服務點,另一個在南海大道115號福德汽車城內,這兩個服務點常年開設電動自行車上牌辦理業務。要辦理電動車牌照的車主應持本人身份證、電動自行車合理手續(標有時間的發票、出廠合格證),并開著原車到服務點上牌。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市民,在購買電動車時,要問清楚所購買車型是否符合電動自行車上牌標準,商家也應當在銷售場所顯著位置懸掛“請購買已列入《目錄》的電動自行車”的提示語,并向消費者免費提供《目錄》查詢,要誠信告知消費者電動自行車辦理上牌流程。對于購買到不符合上牌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的車主,可以要求商家無條件退貨,如商家不退貨,可以到工商質監部門進行舉報,商家將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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