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的賈某陪朋友到法院打離婚官司,在法庭門口與朋友前夫及其家人發生口角,繼而引發互毆,致一人受傷。北京晨報記者日前獲悉,朝陽法院以故意傷害罪一審判處賈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一審查明,去年5月12日10時許,賈某與被害人趙某父子等人在北京市三中院法庭樓道內,等待趙某的兒子趙某某與其前妻離婚訴訟案件審理期間,雙方發生口角后互毆。在互毆過程中,賈某用拳頭毆打趙某面部、頭部,致其右眼眶內、下壁骨折,經鑒定為輕傷。
事發當天,趙某某與前妻李某的離婚官司二審在市三中院開庭。趙某和妻子陪同前往,二人在樓道等待時,李某和父母以及兩位男性朋友賈某和單某也朝法庭門口走來。見到趙某某后,李某的父母罵了他一句“小流氓”,趙某某也回罵了一句,后雙方爭吵起來。
趙某說,眼見雙方要打架,他攔住兒子,后對方一名較胖的男子跑過來打兒子頭部,另一名較瘦的男子也要動手,被趙某攔住。這名男子就用拳頭毆打趙某頭部,趙某也回拳對方,后被推倒在地。幾個人繼而互毆,打成一團。
事發后,趙某父子和另一名打人的男子單某分別被行政拘留10日,各罰款500元。案件審理期間,賈某與趙某達成調解協議,賠償對方各項經濟損失25萬元。
法院認為,賈某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予懲處。鑒于賈某如實供述,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被害人在本案中亦存在一定過錯,對賈某依法予以從輕處罰。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賈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
相關鏈接:
陳羽凡厲聲怒斥離婚謠言:贈你圈踢迎大年(圖)?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