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0日,小玉媽媽在荔灣區芳村某處涉嫌縱火,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關押在荔灣區看守所。
“我當時負責滅火。”騎著巡邏摩托車的西塱村治保隊負責人說,“村民跟我說,有個房子著火了,我趕緊拿著滅火器前去撲救。”
“火是在窗戶處點著的。該棟大樓的洗澡房窗口處有火苗,大概巴掌大,著火的應該是遮蓋窗戶的窗簾布。”該負責人跟記者比畫著,“不一會兒,火就滅了。我沒看到小玉的媽媽。當時房屋內沒有人,租戶和小玉父親是后來才到的。”
“媽媽是去找爸爸要弟弟學費。”姐姐小玉說,弟弟小壯(化名)在佛山市南海區平洲就讀外來工學校,“今年交學費,媽媽交了6000多元。”
“媽媽找父親要3000多元的學費。” 姐姐小玉說,“媽媽跟我說,按照父親、母親一人一半的原則,爸爸應該出3000多元。”
“媽媽為何還不回家?”“我一個人好怕”“真的好想你”……去年11月10日,一封寫給媽媽的信被送到了廣州市荔灣區法律援助處,法援處干部、律師帶著小男孩小壯(化名)的期望,將信件轉交給在看守所的媽媽(詳見廣州日報去年11月11日報道《“媽媽為何還不回家?”》)。昨日,記者從律師處獲悉,小壯媽媽已經登上回湖南的火車,9歲男孩有望與媽媽團聚!姐姐小玉說,“媽媽已經登上火車,很快與弟弟相見了。”
事件回放:
男孩寫信給拘留所問媽媽何時能回家
小男孩小壯(化名)今年9歲,出生在廣東。曾經,他與爸爸、媽媽、姐姐組成一個和睦的家庭,可這一切已成為過去。
“媽媽被抓了……”在南海平洲讀書的小壯回到家中,17歲姐姐小玉(化名)突然告訴他這個消息,他一下子就懵了,“我很害怕,心里很亂,但不知道如何是好?”
“您在里面好嗎?”去年11月10日,在荔灣區法律援助處,姐姐小玉一邊讀弟弟信件,一邊哽咽著。
據小玉陳述,他們一家三口租住一間20多平方米的出租屋,平時靠媽媽打散工維持生計。2012年,媽媽與同居多年未領證的父親感情破裂,撫養費由媽媽一人承擔。媽媽出事后,家中已經失去一切經濟來源。
小玉說,目前她和弟弟靠媽媽僅剩的積蓄度日,“媽媽將存折交了給我,我請假一個月靠這些錢帶著弟弟過日子”……
找生父要學費而不得媽媽怒燒出租屋窗簾
媽媽回湖南照顧小壯姐姐將留在廣東讀書
據了解,小壯媽媽點火燒窗簾,導致窗戶、窗簾、沐浴露等被燒毀,過火面積為0.2平方米。
法律援助指派律師處邱恒榆介紹,該案件最近經過荔灣區法院審理并作出一審判決。小壯媽媽因為犯縱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13日上午,小壯媽媽辦理手續,從拘留所走出。她說,自己會離開廣州,回到湖南老家。“這里沒什么太多眷戀的地方,我將回到老家與小壯團聚,在老家照顧小壯。”姐姐小玉則告訴記者,“我將繼續在廣州讀書,等我職業技術學校畢業,我再做打算。”
而小壯親生父親,則繼續玩失蹤,躲避撫養責任。(文/廣州日報記者曾衛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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