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印發
明確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用于六大方面
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海南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預算與分配、撥付與使用、管理與監督等方面做出明確要求,加強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范圍上,《辦法》明確要圍繞六大方面使用,一是培育和壯大特色優勢產業,支持扶貧對象發展種植業、養殖業、民族手工業和鄉村旅游業;承接來料加工訂單;使用農業優良品種、采用先進實用農業生產技術等。二是改善農村貧困地區基本生產生活條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產設施、小型農村飲水安全配套設施、貧困村村組道路等,支持扶貧對象實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貧搬遷等。三是提高農村扶貧對象就業和生產能力,對其家庭勞動力接受職業教育、參加實用技術培訓給予補助。四是幫助農村扶貧對象緩解生產性資金短缺困難,支持貧困地區建立村級發展互助資金,對扶貧貸款實行貼息等。五是加強農村扶貧對象的教育、醫療保障水平,對符合條件的扶貧對象給予教育、醫療補助。六是編制、審核扶貧項目規劃,實施和管理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項目而發生的項目管理費等。
?
相關鏈接:
扶貧款發千元收回八百? 官方回應:事發十年前?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