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燃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鮮空氣”,還有10天時間就是春節。18日上午,鎮江市政府召開春節期間市區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工作新聞發布會,交匯點記者從會上獲悉,今年春節,鎮江市區繼續實行“有限禁放”煙花爆竹管理政策。同時,規定公務人員春節一律不得燃放煙花爆竹,財政供給單位一律不得購買煙花爆竹,不得報銷。
發布會上,鎮江市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鎮江市公安局副局長季成賓告訴記者,現行的《鎮江市區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從2010年11月1日起開始實施。《暫行辦法》規定鎮江市區實行“有限禁放”,即春節期間(農歷除夕上午6時至正月十五日24時止)全天開放,平時22時至次日6時為禁放時段,十二類禁放場點全年禁放,在燃放煙花爆竹品種上限定為C、D兩個危險等級。
《暫行辦法》實施6年來,鎮江市區未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重大人員傷亡和火災事故。《暫行辦法》將平時的晚10時到早6時確定為“禁放”時間段,充分考慮到噪音對環境的影響,同時,也解決了部分鎮江市民對民俗民風的需求。
此外,2016年,鎮江市公安局通過實地調研、召開座談會、開展民意調查等形式進行了鎮江市區煙花爆竹禁放調研。民意調查結果顯示,支持全面禁放的占23.4%,支持有限禁放的占76.6%。實踐和調研結果均表明《暫行辦法》切實可行,符合當前鎮江實際。
季成賓說,今年春節,鎮江市政府明確強化“依法、安全、文明燃放”主題宣傳,大力提倡“少燃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鮮空氣”的環保理念,嚴格限制煙花爆竹等級、品種、規格,降低噪音,減少污染,全面落實禁放點安全監管和社會面隱患排查等各項工作措施,確保不發生有影響的安全事故。
并且,從安全、環保角度出發,呼吁群眾勤儉節約,提倡少放焰火、綠色過節的環保理念,引導鎮江市民自覺做到少放不放,引導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同時,做好公務人員宣傳動員,做到所有公務人員帶頭不燃放煙花爆竹。
發布會現場,鎮江市政府新聞發言人郭必東則告訴交匯點記者,鎮江市政府有明確批示,要求公務人員春節一律不得燃放煙花爆竹,這是作為一條紀律來要求公務人員的,不允許打折扣。此外,政府財政供給行政部門和單位,一律嚴禁購買煙花爆竹,自然也不得報銷。他說,面對越發嚴峻的霧霾和惡劣天氣,政府公務人員和單位,理應從個人生活開始,做維護綠色環境的模范。
記者還了解到,根據鎮江市環保局提供的環境監測數據,2014年、2015年、2016年春節期間因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大氣主要污染物PM2.5平均濃度分別為74、52、73(微克每立方米),參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良好空氣PM2.5日標準值低于75微克每立方米標準來看,春節期間平均空氣質量為良。今年春節期間,鎮江市“燃放辦”將協調市環保局繼續做好春節期間市區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污染以及噪音污染的數據采集、分析、評估工作。并適時通過媒體公布數據,引導鎮江市民自覺做到不放少放煙花爆竹。
交匯點記者 萬凌云
?
相關鏈接:
沒想到?江蘇人買秋褲全國第一!?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