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或部門面對這類問題,不知如何是好,又怕擔責任,于是裝聾作啞,袖手旁觀,繞著問題走,聽任萌芽期的小問題越來越走偏,積累成較大的矛盾,再處理起來往往會涉及諸多人群的利益,平衡起來十分困難,監管的成本大大增加。
據1月17日《人民日報》報道,日前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發布《關于鼓勵規范互聯網自行車服務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規定了互聯網自行車的發展定位、政企職責劃分、企業準入要求及運營規范、市民行為規范、違規行為處罰等方面的內容。
近年來,互聯網自行車在國內多個城市蓬勃發展起來,不僅為百姓解決了城市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難題,還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交通擁堵,推廣綠色出行理念,但同時也出現了企業無序投放、用戶亂停亂放等問題,多地還曾引發一些糾紛。眼下,一些地方已在研究和制定管理規則,此次深圳的做法讓人們看到了共享單車健康有序發展的更大前景和希望。
這份征求意見稿明確了企業的責任,包括應主動做好服務配套設施的完善,建立專門的團隊及路外車輛維保服務點,做好車輛日常維護保養以及停放秩序的管理,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督促用戶文明用車、規范停車等。同時,宣示了政府部門的職責,比如規定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制全市自行車道規劃和道路系統自行車停放區域設置導則,做好自行車停放秩序的執法管理等——政府部門及時出手,明確劃分自身在互聯網自行車發展中的責任義務,體現出主動引導新興行業發展的責任擔當。
“互聯網+”催生出的新生事物、新興行業,其萌芽起步期多會面臨資金、模式、管理上的各種困難,遭遇發展過程中的瓶頸和迷茫。這需要監管部門能夠與時俱進,因勢利導,只要有利于經濟社會發展、能給人民群眾帶來福祉,就應主動扶一程、拉一把,為其提供寬松的環境和足夠的發展空間。
值得注意的一種現象是,一些地方或部門面對這類問題,不知如何是好,又怕擔責任,于是裝聾作啞,袖手旁觀,繞著問題走,聽任萌芽期的小問題越來越走偏,積累成較大的矛盾,再處理起來往往會涉及諸多人群的利益,平衡起來十分困難,監管的成本大大增加。比如,一些地方在應對電動自行車、老年代步車的管理上,就有過類似教訓,各方多有抱怨,監管阻力重重。
當然,對互聯網催生的新興行業,政府的監管不能用非互聯網管理思維,監管方式方法必須與時俱進。同時也要避免“手伸得太長”,終究還是要讓市場的歸市場,來自政府的引導和管理不可越位。
電子商務、移動支付、快遞業、網約車、人工智能……這些新興行業的發展難免要經歷山重水復才能迎來的柳暗花明。期待在政府部門的科學引導下,深圳互聯網自行車能夠騎行得更遠更穩,也為其他地方帶來更多有益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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