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立打聽案情等登記備案制度
如何防止監督執紀過程中出現打探消息、跑風漏氣等情況?《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對紀檢機關的內控機制作出了規定,強調建立打聽案情、過問案件、說情干預登記備案制度。
《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強調,紀檢機關應當加強對監督執紀工作的領導,審查組應當設立臨時黨支部,加強對審查組成員的教育監督。
“對紀檢干部打聽案情、過問案件、說情干預的,受請托人應當向審查組組長、執紀審查部門主要負責人報告并登記備案。”
“發現審查組成員未經批準接觸被審查人、涉案人員及其特定關系人,或者存在交往情形的,應當及時向審查組組長、執紀審查部門主要負責人直至紀檢機關主要負責人報告并登記備案。”
審查組借調人員,一般從審查人才庫抽選,實行一案一借。
審查過程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同時,《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還明確,紀檢機關要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審查審理人員是被審查人或者檢舉人近親屬、主要證人、利害關系人,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審查審理情形的,不得參與相關審查審理工作,應當主動申請回避,被審查人、檢舉人及其他有關人員也有權要求其回避。選用借調人員、看護人員、審查場所,應當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