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一青年通過網頁加入一個買賣槍支的微信群,之后從群上一名叫“徒步者”的人手中購買槍支用于打鳥。記者昨日獲悉,涉案男子鐘某因犯非法買賣槍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去年4月的一天,初中畢業后一直在一家私廠上班的鐘某在瀏覽網頁時發現一些關于買賣槍支的信息,出于好奇,就加了網頁上的微信號,進入一個買賣槍支的微信群。進群后,鐘某看到很多人在討論如何改造槍支的問題,且有一個叫“徒步者”的宋某上傳他自己改裝槍支的視頻。
看完視頻后,鐘某對組裝槍支有了興趣,就加了宋某的微信進行一對一聊天。后鐘某以2500元的價格向宋某購買了一支由射釘槍改制而成的長約1.2米、重約6斤的黑色自制步槍,并用支付寶支付方式付款。
不久后,鐘某收到了所有零部件和一盒子彈,組裝槍支后經常到家私廠后面的山坡上去打鳥,平常就將槍藏匿在一雜物間。經鑒定,該槍形物是自制步槍,具備槍支性能。
廣東五華法院審理后認為,鐘某違反槍支管理規定,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許可,私自購買槍支,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買賣槍支罪。鑒于其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從輕處罰,遂判處他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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