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公辦養老機構逐漸無法滿足巨大養老需求,養老產業已逐漸向市場化發展。然而,記者在河南、遼寧等地調研時發現,大量民辦養老機構存在無證經營情況,凸顯了我國民辦養老機構在消防設施、辦證審批等方面問題。
河南省盧氏縣東明鎮石龍村“幸福之家養老公寓”不久前因室內火情致2位老人死亡,盧氏縣政府稱該“養老公寓”無《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等手續,屬非法經營。記者在走訪時發現,盧氏縣另外2家和河南省靈寶市17家民辦養老機構也均存在同樣的問題。來自沈陽市民政部門的統計數據顯示,全市100余家民辦養老機構中,無證經營占到兩成多。
究其原因,是民政部門給民辦養老機構進行核名之前不需前置審批,但想辦證,則必須要有消防、環保和餐飲的審批通過意見。養老院開辦起來了,但消防不達標,以致多地出現民辦養老機構無證經營的局面。
“繼續無證經營存在隱患,服務質量無法保障。關停這些民辦養老機構后,又面臨龐大的養老需求缺口,民辦養老機構面臨的經營困境亟待破解。”廣東耀中律師事務所律師余鑫分析說。
2015年5月1日實施的《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提高了相應的消防標準。按照相關規定,民辦養老機構需要增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等。而記者調查發現,河南盧氏、靈寶等地民辦養老機構大多位于村鎮,負責人大多是農民和退休工人,資金并不充裕,購買相關消防設施需要大量資金。
余鑫說,省級民政部門可設置專項資金并監督落實到位。近年消防標準有所提升,應加強引導和扶持,不能讓民辦養老機構的利益因政策調整而受損,也不能忽視養老機構的安全隱患。
“即使沒有專項資金,當地民政部門也應該因地制宜幫助民辦養老機構通過慈善企業募捐、低息貸款等多種渠道完善安全設施,而不是放任不管,這樣既不好關停,又很難合法。”余鑫說,民辦養老機構難以合法,除了資金問題,地方政府部門引導缺位、政策執行難等也困擾著不少熱衷養老產業的負責人。
沈陽北湯溫泉老年公寓自2014年開辦至今一直沒有《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2015年初,消防部門同意給其辦證,但前提是規劃局要先出具審核意見。規劃部門表示,想要出具審核意見,需要提交相關審查報告。與此同時,規劃部門又說不知道該出具什么意見才有用。
2016年6月,沈陽市沈北新區規劃局終于出具了一份“擬同意”書。“上一個審批部門出具了‘擬同意’書,下一部門又要求必須是‘同意’書。”溫泉老年公寓負責人曹佳妮又在“擬同意”與“同意”之間折騰了3個月。
遼寧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所長王磊認為,政府處理問題應從如何給百姓提供更好的服務角度出發,高效率地依法辦事,才能真正促進養老領域大眾創業與萬眾創新。
據河南省靈寶市民政局局長蘇占謀介紹,靈寶市75萬人口中有11萬老年人,當前靈寶養老床位需求至少在2000張,而公辦養老機構僅有1家,目前尚處試運營階段,只有7位老人。而這唯一一家公立養老機構大樓中的消防也是不達標的,因無噴淋、自動報警系統等設備沒有取得消防證件。
“公立養老院無法滿足廣大老年人需求,民辦養老機構又難以合法狀況下,養老供應缺口與龐大的養老需求矛盾凸顯。”王磊說。
2015年,河南靈寶市民辦養老機構“陽光養老院”因存在消防安全隱患以及相關證件不全而被責令關停,院長王南林也因此被拘留。
拘留中,王南林將養老院鑰匙交給當地政府,而政府卻又為無處安置這些老人而犯難。靈寶市民政局副局長梁贊社說,這些老人的兒女很多在外地打工,有些甚至無兒無女,因為各種情況確需養老機構照料。王南林被拘留后,這些老人成為政府的“負擔”。靈寶市政府無奈中又將王南林送回養老院繼續經營。
梁贊社等基層干部表示,王南林的故事反映了我們的無奈,我們希望《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以及地方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等進一步細化,讓“幫助經營規范”“責令整改”“取締”等方面都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近年來,養老問題不僅成為人民群眾最為關切的話題之一,也是每年兩會代表們建言獻策的重點領域。余鑫認為,基層職能部門應主動引導,持續監督,事前指導事后監管都不能缺位,并把一些交叉權力整合到牽頭職能部門,剔除障礙,簡化辦證程序,積極引導社會資本進入養老領域,以達到政府、社會與老人的共贏局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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