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高校自主招生即將拉開大幕。在往年自主招生中,不少高校都將獲發明專利或有發明成果列為自主招生報名資格的條件之一,而這一條件也催生出了一個“專利買賣”、“專利辦理”的市場。(2月27日《北京青年報》)
將獲發明專利或有發明成果列為自主招生報名資格的條件之一,是想改變“一考定終身”的弊端,考查考生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鼓勵學生發明創造、全面發展,然而,“專利買賣”、“專利辦理”生生將一本好經念歪了。
有部分人尋求購買專利的原因是希望可以獲得自主招生考試升學資格,因為國內數十所高校,其中不少知名高校均認可發明創造或者發明專利,擁有一張專利證書或已成為參加自主招生考試的“敲門磚”。日漸旺盛的市場需求使得部分專利代理公司打起了高中學生群體的主意,除了可以通過專利轉讓獲得專利證書外,甚至還有機構聲稱可提供專利申請一條龍服務。
此種行徑,危害巨大。首先,真正的人才應該德才兼備,誠實守信,通過金錢購得專利作為自己的發明創造,用以證明自己的虛假才能,獲得自主招生資格,屬于投機取巧、弄虛作假行為,對其他考生不公平,違背了公開公平公正的社會正義。
其次,容易滋生教育腐敗。眾所周知,自主招生已成“特招”腐敗的重災區,而“專利買賣”又為其增添新的籌碼,且不說很多學生不能通曉其中的門道,農村學生更是聞所未聞,而高校出于各種原因對于學生擁有的專利并未進行嚴格審核,導致“專利買賣”市場生意興隆,廣告不斷。
根據《專利法》規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是為了保護產權人利益,更好地促進專利業發展,而畸形的“專利買賣”早已脫離鼓勵創新、發明的軌道,成為部分富貴階層獲取最大利益的途徑,一些沒有什么實際價值的專利也被哄搶,既違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時代要求,也損害了高考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基石,牽一發而動全身。高招改革幅度大,牽涉人數廣,應當慎之又慎。既然專利是參加自主招生資格的一項重要條件,就必須在自主招生上加強管理,嚴格把關,而不是不問來源,不加規范,使“專利買賣”危害教育公平。完善和規范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改革監督管理機制,加大違規查處力度,興利除弊、揚長避短,堵住高招改革、教育改革的腐敗漏洞,應該提到高招議事日程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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