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9日,由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孫紅霞等人詐騙一案,在該區法院開庭審理。起訴書指控:2016年3月,被告人孫紅霞通過微信聊天搭識被害人余某并騙取其信任后,采用虛構事實等手段,單獨或伙同陳某、孫某等人多次從余某處騙取錢款70余萬元。
“我沒騙他,這些錢是他應該給我的,是他心甘情愿給我的!”在公訴人周尊鑫宣讀完起訴書后,孫紅霞開始辯解,她和余某是情人關系,這些錢是余某自愿送給她的。
“你和余某是什么時候認識的?怎么認識的?”
“2016年3月,我通過手機微信‘附近的人’查找功能加了余某,然后微信聊天并發展成了情人關系。”
“你和余某認識的時候是怎么介紹你自己的?怎么會成了他的情人?”
“我告訴余某我叫孫紅波,是開插座廠的。微信聊天知道他是開廠的,很有錢,那時候我又沒什么錢,就和他發展成情人關系了。”
“從你認識余某到2016年9月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半年不到的時間,余某給了你70多萬元,這些錢都是他自愿給你的?”
“是的,是他心甘情愿給我的!”
“心甘情愿?2016年5月,你騙余某說他給你買的戒指丟了要重新買,騙取余某承兌匯票4萬元!”
“沒過幾天,你伙同陳某,讓他冒充你丈夫,以余某與你的不正當男女關系導致精神損害需要補償為由,騙取余某26萬元!”
“6月,你找人假扮你娘家親屬,以你與余某的情人關系導致娘家人名聲受損需要補償為由,騙取余某15萬元。”
“7月,你又說名下的寶馬轎車發生交通事故需要賠償,騙取余某20萬元。還是7月,你虛構因婚外情被老公趕出家門,無處落腳需要租房,騙取余某5萬元。”
“8月初,你虛構你懷了余某的孩子,要去醫院打胎,騙取余某2萬元。還是8月,你又伙同孫某,虛構你與余某的不正當男女關系導致離婚,并由孫某冒充中間人身份,出面要求余某予以補償,意欲騙取余某30萬元,但這次余某報警了,你未能得逞。短短半年時間,你找了那么多人,編了那么多個理由向余某要錢,你還說他是心甘情愿的?”
孫紅霞沉默了。
“你這是在演戲!”隨后周尊鑫向法庭出示了證人證言等全部證據。
“我原本只是覺得直接向他要錢不好意思,所以就編個理由要錢,哪想后來我賭博越賭越輸,所以找他要錢就越要越多……”
“審判長、陪審員,孫紅霞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進而使被害人余某產生錯誤認識并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孫紅霞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6年12月29日,寧波市鎮海區法院判處被告人孫紅霞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吳旻)
公訴人簡介
周尊鑫:法學學士,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員,多次被評為優秀公務員。
?
?
相關鏈接:
假裝撿到老人工資 更高境界的善?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