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審批變成了事中事后監管,企業和群眾有了滿滿的獲得感
從4月1日起,又有41項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將被取消或者停止征收,其中包括房屋轉讓手續費、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費、預防性體檢費、婚姻登記費,收養登記費等。這一舉措正是對《政府工作報告》中“堅決除煩苛之弊、施公平之策、開便利之門”最好的回應。
回望過去幾年,“簡政放權”一直是本屆中央政府念茲在茲的頭等大事。《政府工作報告》連續4年提及、國務院連續5年在當年第一次常務會議上重點部署、多次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種種舉措充分證明“簡政放權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轉變政府職能的當頭炮”所言不虛。政策給力,成效自然不差:國務院部門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提前完成削減1/3的任務,在此基礎上,2016年又取消165項國務院部門及其指定地方實施的審批事項,清理規范192項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政府的權力小了,換來了市場蓬勃的生機活力;繁瑣的行政手續免了,換來了企業快速響應的能力,事前審批變成了事中事后監管,企業和群眾有了滿滿的獲得感。
簡政放權的成績有目共睹,實際上政府“披荊斬棘向前推進”的腳步也一直沒有停下。如何進一步減少審批環節?如何打掉阻礙創新創業的門檻?如何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如何為創新創業營造良好環境?這些問題都需要在改革中尋找答案。一些在改革中浮現出來的不到位、不配套、不銜接等問題,諸如推進簡政放權落實不到位、已取消的資格認證死灰復燃、“紅頂中介”轉入暗處照例行政收費等問題,更需要有關部門不斷完善改革舉措,除了按照頂層設計、改革藍圖一絲不茍地貫徹落實外,還要在實踐中充分發揮基層的創造創新能力,畢竟“老腦筋解決不了新問題”。
翻開《政府工作報告》,今年簡政放權的任務尤為艱巨:全面清理規范政府性基金,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等基金;保留的中央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要盡可能降低收費標準,各地也要削減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少政府定價的涉企經營性收費,清理取消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違規收費等等。這些舉措直指政府的“錢袋子”,是群眾眼中“含金量”頗高的改革項目,也是改革“硬骨頭”,難度之大可想而知。但“開弓沒有回頭箭”,相信中央政府既然已經開啟了這場壯士斷腕的自我革命,就絕不會半途而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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