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蓬萊4月5日消息(記者吳喆華)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山東蓬萊多位出租車司機向央廣新聞熱線4008000088反映,他們原本持有個人名下的道路客運經營證,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悄然轉移給了當地出租車公司,成了公司名下的道路運輸證。當地交管部門回應稱,出租車個人沒有經營權,但在煙臺市其他部分縣區,個人名下的經營證仍在使用。這種“不公平”,導致不少司機對蓬萊交管部門的做法提出質疑。蓬萊為何要“收回”司機個人的運營證?當地出租行業有哪些亂象?
山東蓬萊是旅游勝地,當地共有六百多輛出租車穿梭在大街小巷,但最近很多司機這車開得并不踏實。有出租司機在運管部門查詢自己的車輛信息,發現個人戶頭改成了出租公司。這意味著司機原以為個人擁有的出租車運營權,已經被“上交”公司。
司機任先生說,蓬萊市以前的出租車司機,手里有煙臺市運管部門下發的一個紅色的道路客運經營證,上面寫有司機個人的名字。現在蓬萊市交管局下發的道路運輸證,業戶名稱改為了出租車隊。
曾屬于個人的經營權在蓬萊市可以流轉,雖然國家明令出租車經營權不得炒賣和擅自轉讓。但當地很多司機的經營證是從個人手里買來的,個人的經營權證最高時炒到了三十多萬。司機任師傅介紹,“如果不從社會上買、交通局不給手續,沒辦法形成倒賣。雖然國家不允許,我們這個地方,頭兩天這個手續能值三十四萬,現在二十多萬。”
蓬萊市運管部門3月13日在陽光政務熱線里回復稱,經營權歸公司所有,個人沒有經營權。出租車司機張師傅(化名)說,經營權突然被改,出租車公司沒有給予任何補償。“我們都是賣房子、賣地幾十萬買的營運手續,個體的突然歸公司,我們沒有一點知情權,什么補償都沒有。”
張師傅說,新換證的部分司機,業戶名稱是出租車隊,后面括號里寫著個人名字,但從去年下半年開始,括號里沒了個人名字。
據介紹,蓬萊市共有617輛出租車,去年9月運管部門使用的運政2.0系統升級到3.0系統,因此打不出來車主的名字。蓬萊市交通運輸局一位姓湯的副局長解釋,“用這個系統登記,業務名稱加不上個人名字,只能公司備注加上。”
湯副局長說,蓬萊在94年左右開始有出租車出現,一開始給個體辦了經營證,96、97年開始蓬萊陸續成立幾家出租車公司,當時所有的出租車都掛靠給出租車公司。政府給出租車公司經營許可,俗稱“大證”,公司和個體都簽訂了協議,個人擁有運營“小證”。在經營權之爭上,司機認為應屬于個人,管理部門認為屬于出租公司。
湯局長說,當下矛盾是個人名義的經營權證被非法買賣遺留下來的問題。“后來進公司的出租車想干就找到公司,公司出面到運管部門申請,運管部門批手續,所有的都是公司的戶頭。”
除了經營權被上交,當地出租車司機集中反映的還有:一、在過戶時,當地出租車公司違法收取5000元“安全保證金”,后來由于司機反應強烈被退還;二、計價器指定到煙臺新橋西路某地購買,價格較貴;三、出租車主更新購置車輛時違法加價。一位司機去年7月更換新車時,從蓬萊一家車行購買了一輛朗逸轎車,廠家出具的發票為九萬元,而車行卻收取了他十萬零五百元,整整比正常售價多花了一萬多元。
司機任師傅反映,“交通局口口聲聲說愿在哪買在哪買,但外地買不到,只有在蓬萊吉安大眾那買,他家的車比市場價高出一萬多元。”
對此,湯副局長解釋,車型加價和計價器較貴的問題,重要的原因是壟斷,交通局已經做出應對方案,為司機增加選擇。多位出租車司機告訴記者,當地出租車管理混亂,但他們最在意的還是經營權問題。而蓬萊周邊的龍口市、和煙臺市的部分出租車依然持有個人經營證,蓬萊市出租車司機的利益如何維護給當地管理部門出了難題。
湯副局長指出,煙臺、山東省甚至全國都存在這種問題,是有共性的。
蓬萊市一位出租車司機張師傅說,2011年山東鼓勵出租車公司化運營,交管部門趁機收回屬于個人的經營證,在近期運管系統升級之后,問題才被集中暴露出來。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2011年3月1號起施行的《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26條規定,“取得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權,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或者縣(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具備的第一個條件是“有企業法人資格”。第28條規定,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權實行期限制,具體期限由設區的市或者縣(市)人民政府確定。條例實施前取得的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權尚未到期的,經營權管理按照設區的市或者縣(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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