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重視并強化學校管理權,支持學校對犯錯學生進行批評和懲戒。這樣才能讓學校成為真正的學校,才能以強有力的管理手段塑造未成年學生正確的價值觀和是非觀。
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要把保障中小學和幼兒園安全放在公共安全的突出位置,這事關廣大學生健康成長和億萬家庭幸福。要建立防控校園欺凌的有效機制,及早發現、干預和制止欺凌、暴力行為,對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的必須堅決依法懲處。
近年來,校園暴力、校園欺凌事件時有發生,且很多事件情節極其惡劣,令人發指。筆者認為,校園欺凌事件多發的原因主要是學校無權對學生行使相應的干預、懲戒等管理權力。不能讓在校學生認識到規則的重要意義和對他人權利的尊重。因此,遏制校園欺凌,必須尊重學校管理權,讓學校能夠懲戒欺凌者,警示頑皮學生。
當前,多數中小學在校生未滿16周歲,甚至未滿14周歲。按照相關法律,即便其非常頑皮難以管教,甚至對他人施暴造成嚴重后果,也無法對其施加治安管理處罰,遑論刑事制裁。如果再漠視學校管理教育權,無疑會讓學生缺乏應有管教,甚至讓有劣跡者無法無天,走上邪路,同時被欺凌者等受害人也感覺不到公平正義。
要知道,對學生的教育管理涉及社會、家庭、學校等多重因素。社會因素過于宏觀,家庭環境相對封閉,且很多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對未成年人過度嬌慣縱容,不忍心教育管理和施加懲戒。因而,從可操作性上講,充分賦予和尊重學校管理權和懲戒權,更有助于扭轉學生的不良行為,凈化校園環境乃至社會環境。
然而現實是,一方面,屢屢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中,多數學校因“管理不到位”需對受害人承擔賠償責任,甚至學校負責人或者班主任也要被追責。但另一方面,學校卻無權對學生施加行之有效的管理教育,老師只能苦口婆心地做學生思想工作,甚至不敢黑下臉來批評教育。即我們要求學校承擔教書育人、預防暴力的責任,卻沒有賦予他們強有力的管教學生的權力。
2016年11月1日,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了《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對實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學生必須依法依規“采取適當的矯治措施予以教育懲戒”,要“充分發揮教育懲戒措施的威懾作用”。簡而言之,必須重視并強化學校管理權,支持學校對犯錯學生進行批評和懲戒。這樣才能讓學校成為真正的學校,才能以強有力的管理手段塑造未成年學生正確的價值觀和是非觀。促使其從小養成底線意識、規則意識、責任意識,呵護其成長為正常的、健全的社會個體。
?
相關鏈接:
海口對校園欺凌說“不”?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