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綠燈下方就是園區北大門,設有電子拍照,凡車輛進入開始計時,出門收費。
最近,有讀者向本報反映,位于北京市朝陽區的通惠河畔文化產業園區,在園區大門設卡收費,車輛一旦進入便被電子拍照并開始計時,出園時按時長收取停車費。這位讀者認為,園區應當對停在停車場的車輛收費,而不應對未停在停車場的車輛收費,更不應當在園區大門設卡收費,停車場涉嫌存在超范圍收費違法問題。日前,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
產業園區停車場:入園計時,出園收費
4月5日,記者前往北京東四環外的這家產業園區。經過東四環四惠橋,沿著通惠河由西向東不遠就是通惠橋,穿過通惠橋就是通惠河南岸東西向的惠河南街,惠河南街南側大院就是產業園區,通惠橋與惠河南街相交的十字路口設有紅綠燈,紅綠燈下就是園區北大門入口。
園區東西北三面設有多個入口,每個入口設有停車標志牌,均為“朝1-1055”停車場,注明停車場經營單位為“北京公聯安達停車管理有限公司”,范圍位置“高碑店鄉水南莊惠河南街”,車位總數“地面1332個”。凡是車輛進入,電子拍照開始計時,出門時由人工收費。
記者乘坐的車輛由園區北大門進入,不遠就是一個轉盤,轉盤西側是一個東西向長方形停車場,有數百米長,可停放四排車輛,園區內的道路上也劃有停車泊位,泊位分別編號,至1332號。
記者看到多位身著制服的停車管理員。管理員告訴記者,他們在園內維護停車秩序,出門時由收費員收費,園區有6個出入口。管理員介紹,司機應當把車停放在泊位上,如果沒有泊位,可以把車停在路側,也可以找空地停,但勿阻擋道路和其他車輛通行。
園區內立有“通惠河畔”的大石碑,園區大致呈東西向長方形,辦公區基本處于園區東半部、南部,停車場位于園區西半部。由于停車場西端距辦公區數百米,停車場西半邊少有車輛停放,東半邊停滿車輛。辦公區附近,有泊位的地方停了車輛,也有很多車輛停在未劃泊位的道路和空地上,還有一些車輛停在有禁停標志的路側。
當天上午,記者所乘車輛在園區內走走停停,但未在泊位上停放,駛出園區收費3元。收費員在收費時并未詢問車輛是否停在泊位上,就直接收取停車費。
停車公司:停車場在政府備案登記
據園區一位工作人員介紹,園區所處位置曾是朝陽區高碑店鄉半壁店村,這里后來建設了產業園區,簡稱“通惠河畔”。
據通惠河畔網站介紹,產業園是集大型企業總部、高端商務辦公、文化創意產業于一體的河畔花園式總部基地,占地840畝,沿河2.5公里仿古式建筑,“配有可容納近萬輛機動車的停車場”,餐飲休閑,服務齊全。
4月5日上午,記者來到通惠河畔停車場辦公室采訪。工作人員張先生告訴記者,通惠河畔停車場隸屬北京公聯安達停車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公聯安達公司”),這是一家國企,在政府有備案停車手續,園區停車收費經過批準,可以到政府查詢。由于有車輛穿行園區需求,公司對通行車輛采取15分鐘內通行免費的辦法,超過15分鐘以上才收費,而一般的停車場進入就要收費的,這樣做體現了公司人性化經營管理。“我們不是一進門就收費。如果那樣,豈不成了黑收費?”
4月6日,記者致電公聯安達公司,一位女工作人員給了記者一個電話讓記者聯系,記者詢問這個電話是哪里的,她說是公司負責停車場的工作人員電話,打這個電話工作人員會向記者解答相關問題,不用問是哪里的電話。
記者隨即撥通電話,接電話的工作人員介紹,園區所在位置是高碑店鄉的土地,公聯安達與園區是合作關系,受園區委托行使停車管理收費權。“一進園區就收費,地面劃泊位線是讓司機把車停到線內,目的是規范停車管理。”
一個說“不是一進門就收費”,一個說“一進園區就收費”,同是公聯安達的工作人員,這樣的回答讓記者感到詫異。
記者在朝陽區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網站查詢,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備案中確有“朝1-1055號”停車場,為通惠河畔產業園區停車場,經營者系公聯安達公司,停車場類型屬于路外公共停車場,發證單位為朝陽區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有效期為2017年3月13日到2018年3月12日。
收費誰監管,多部門“踢皮球”
4月6日,記者就收費問題撥打價格舉報電話12358,工作人員讓記者聯系朝陽區發改委價格管理科。
據朝陽區發改委價格管理科工作人員介紹,公共停車場需在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備案,以市場調節價收費;占道停車場由價格主管部門核定定價標準。備案停車場收費問題應找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詢問。
接著,記者致電朝陽區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熱線電話,工號19號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朝1-1055號”確屬該委備案停車場,但該委無執法權,收費違法問題需向城管部門反映,由城管部門依法查處。
于是,記者聯系朝陽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即朝陽區城管局),工作人員讓記者向城管高碑店執法隊反映。該執法隊一名女工作人員在電話中稱,備案停車場不屬于城管管轄,城管只管沒有備案的停車場,“園區停車場是村里的自治土地,入口有桿就能收費”。
當記者問自有場地未經批準設立停車場想收就能收費嗎?這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她當即掛斷了記者的電話。
隨即,記者再次致電朝陽區城管局,工作人員稱備案停車場亂收費應向價格主管部門舉報查處。
經過一圈采訪,記者從發改委、市政市容委、城管局及城管執法隊四個部門未能得到確切答復,又被推回到朝陽區發改委。當記者將這些情況反饋到發改委價格管理科時,工作人員說,如果在停車場泊位停車發生收費爭議,屬于價格主管部門查處范圍;停車場對未停在泊位上的車輛收費,涉嫌超范圍經營;稱記者所反映的停車收費問題屬于超范圍經營,這類停車場類似于黑停車收費,應由城管部門查處。工作人員建議記者再次聯系城管部門。
記者查詢朝陽區城管局網站,網站顯示,據國務院和北京市政府關于相對集中處罰權的決定,朝陽區城管執法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12個方面處罰權,其中包括“城市停車管理”處罰權。
記者再次致電朝陽區城管局,工作人員要求發采訪函。
城管認為,不存在違法收費
4月7日,記者按照朝陽區城管局要求,就通惠河畔停車場涉嫌超范圍收費問題發送采訪提綱。
4月12日,經高碑店執法隊調查,朝陽區城管局對記者提出的問題進行了回復。
問題一:記者注意到,園區外北側東西向河岸即為惠河南街,且惠河南街上劃有停車泊位,并且該街的東端立有“朝1-1055”停車收費標志牌,而園區多個入口也都立有同樣的標志牌,且均標明經營范圍位置“高碑店鄉水南莊惠河南街”。那么,“朝1-1055”的經營范圍到底是惠河南街上的泊位,還是園區內的泊位?
高碑店執法隊調查認為,通惠河畔停車場位于高碑店鄉水南莊惠河南街,由公聯安達公司經營管理,東至火車道西至建材城北至濱河路,通惠河畔地屬惠河南街范圍以內。“經營范圍是園區內的停車位,園區內停車位與‘惠河南街’停車位是一致的。”
問題二:“朝1-1055”經營范圍是園區內劃定的停車泊位,就應當以劃定的泊位經營收費,對未在泊位上停車則不應收費,在園區入口即開始計時收費,停車場是否擴大了停車收費的經營場地,是否存在超范圍收費違法問題?
高碑店執法隊調查認為,“朝1-1055”的經營范圍是園區內劃定的停車泊位,以園區內規劃的1332個車位經營收費,為了保證道路暢通車位以外禁止停放車輛,對于穿行車輛免收停車費(15分鐘免費)。對于未在劃定的停車位停車則未收費。“該停車場未擴大停車收費的經營場地,不存在超范圍收費違法問題。”
不過,城管的調查答復與記者4月5日實地體驗并不相符。當天上午,記者所乘車輛第一次進入園區,在園區內既有行駛,也有停留,但未在劃定的泊位停車,駛出園區后收費3元。隨后,記者的車輛再次駛入園區,在園內行駛約一小時,之后將車輛停放在泊位上,再次離開園區收費15元。事實上,收費員收費時,根本沒有詢問司機是否將車停放在泊位上,也未按停放在泊位上的時間計時收費,而是以車輛進出園區的時間計時收費。
記者發現,限于園區車位數量、離停車位距離、停車便捷等因素,很多車輛并未停在泊位上,有的找個空地就停放,有的停在園內道路上。園區內有多名停車管理員在園區內走動,停車管理員明確告訴記者,有地方就可以停車,但別阻擋交通,收費以進出園區時間計時收費。執法隊“對于未在劃定的停車位停車則未收費”的調查結果,顯然與記者實地調查不符。
高碑店執法隊表示,將加大監督力度。(黨小學 見習記者白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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