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晚,央視《新聞1+1》欄目針對“校園貸”市場亂象進行了專題報道。節目中提到,“校園貸”原本能夠幫助學生更好地度過校園生活,只是越來越多平臺被欺詐分子利用,不僅學生的利益受損,其實平臺也是受害者之一。要解決問題,還是要回到加強監管上來,同時也提高學生的信用安全意識,警惕校園金融欺詐行為。
解決“借款人適當性”問題 給“校園貸”正名
據央視報道,湖南衡陽湖南工學院一學生會主席李某,以創業需要資金的名義,先后騙取了27名同學的相關身份信息,從各大網貸平臺貸款近百萬元。這些錢并沒有用于創業,而是被用來旅游、買車、揮霍等,直到債務越滾越大,李某難以自拔,最終被同學報警。在這起案例中,不只是無辜學生受騙,“校園貸”平臺本身也成了受害者。
此前一天,央視《新聞1+1》還報道了福建廈門華廈學院大二女生“小潔”因深陷“校園貸”自殺的案例。據悉,“小潔”卷入的校園貸至少有五家,其中,僅在其中一家“今借到”平臺借款就有257筆,累計借款超過57萬元。因無法償還巨額債務,小潔走上不歸路。
面對“校園貸”的野蠻生長,應如何有效治理?應該疏還是堵?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副院長朱寧認為,從金融領域來講,并沒有“校園貸”的概念,只是小額貸款發生在校園,服務校園人群,所以不要被“校園貸”這個名字迷惑,其本質是發生在校園的各類消費貸和小貸。
“如果是消費貸和小貸,就應遵循監管的相應條款。現狀是金融創新走在了監管前面一步,才出現了各種問題。所以要正視金融創新,在肯定創新的同時,要防范背后的風險。”
有鑒于此,朱寧認為,當前需要給“校園貸”正名,“校園貸”能夠真正服務于廣大學子,幫他們更好地度過校園的生活,但這里涉及到一個“借款人適當性”的問題,比如一次可以貸多少,可以貸多頻繁,以及資金使用用途是什么等等。除此之外,在“校園貸”問題上,學生也需要承擔一定責任,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為造成的后果有清晰的認識。
朱寧還表示,有的學生對個人征信和隱私信息保護不夠關注,也是引發問題的原因。“學生的消費需要量入為出,和自己需求匹配,需具備金融和風險意識。另外,學校對學生安全負有責任,需要進一步開展安全意識教育,推動學生財產和人身安全的保護。”
“校園貸”不能一棒子打死 呼吁加強監管
如何規范發展“校園貸”,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央視主持人白巖松在節目中表示,校園內的金融需求今后只會越來越多,如何讓工具更好地服務學生群體,是需要思考的問題。
央視《新聞1+1》節目也提到,“校園貸”等消費貸款不能一禁了之。因為部分學生還是有創業等正常借貸需求,在對待信息不對等的部分“校園貸” 產品時,監管方面也要加強防范不可控因素,盡力杜絕侵犯人身權益的情況發生,維護借款人的合法權益。
早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多位代表委員們也都針對校園貸提出了一些建設性思路。全國政協委員翟美卿認為,對待校園信貸不應“妖魔化”,應重在規范及引導;致公黨委員蔡建國提出,應將校園網貸納入法制化軌道。全國政協委員、四川大學商學院院長徐玖平則直言,花錢能力對大學生很重要,關鍵要讓它從無序到有序。
相關整治行動也已經在開展。去年11月初,銀監會聯合14個部委重點整治“校園貸”市場,要求對“校園貸”平臺實施分類監管。暫停涉嫌暴力催收、發放高利貸等違法違規機構的校園網貸業務,同時支持、鼓勵具有較強管理技術和風控能力的合規類平臺規范經營。
銀監會在《關于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指出,要穩妥推進互聯網金融風險治理,促進合規穩健發展。重點做好校園貸的清理整頓。禁止向未滿十八歲的在校大學生提供網貸服務。只有金融監管機構、網貸平臺與校園管理者對不合理的借貸方式形成合圍之勢,才能夠更好地保護學生群體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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