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4月25日消息(記者光明)從海南省商務廳了解到,該廳正征求《海南省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修改意見。《辦法》明確降低扶持門檻,新增加會展企業上規模獎勵和排名獎勵。
省商務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去年我省會展業主要經濟指標實現2位數增長。針對實際操作中的一些問題,《辦法》將原辦法中引進(申辦)2000人以上的會議、節慶或1000個標準展位以上的展覽扶持條件,修改為1000人以上的會議、節慶或500個標準展位(1萬平方米)以上的全國巡回會展項目。新增加會展企業上規模獎勵和排名獎勵,同時對境內外會展企業在海南新設獨立法人公司和省內已有會展企業達到條件的,給予一定的購買、租用辦公用房補貼。
在“獎勵類項目”中增加“國際性會議獎勵”和“企業運營獎勵”。其中國際性會議獎勵。參會人數在200人以上、會期在1天(含)以上、有3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人士或國際性組織參加、境外參會人數在50人以上的非政府補助的各類論壇、研討會、洽談會、年會等大型國際性會議,對境外參會人數按每人每間夜500元獎勵,其他參會人員按第1項會議標準獎勵;企業運營獎勵中,一是規模獎勵。對當年會展企業會展業部分年銷售收入首次超過1億元或其整數倍(含),給予200萬元獎勵,一個年度跨越幾個整數級的可累計;二是年度排名獎勵。根據會展業統計調查數據,對各類排名在前十位的單位分別給予5—50萬元的獎勵。
此外,在“支持標準”增加“無償資助類項目”。對主題與12大重點產業高度關聯,規模在1000人以上的會議、節慶或500個標準展位(1萬平方米)、定址在我省舉辦3屆以上的重點培育會展項目資助100萬元,每增加200人或100個標準展位資助額增長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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